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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2026-2027年度1号机组石膏销售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2026-2027年度1号机组石膏销售项目竞价采购公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2026-2027年度1号机组石膏销售项目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
一、竞价主管单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三、采购代理机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四、项目范围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范围
 2026-2027年度1号机组石膏销售项目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富热电厂
2.项目工期/交货期:2026-07-20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竞价文件。
六、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竞价响应单位需具备不低于 0.5 万吨的石膏冬储库(需提供场地证明或租赁协议),该冬储库符合环保存储要求(提供库房环保资质材料)。
(2)竞价响应单位与业主方往年有欠款的不允许参与竞价,竞价响应单位往年未按业主方要求提供全部综合利用证明材料的不允许参与竞价(以业主方确认为准)。
(3)竞价响应单位综合利用后产品应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要求。
(4)竞价响应单位与业主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价。竞价响应单位不得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
(5)符合石膏综合利用要求的环保相关材料(环保备案、排污许可手续);响应单位必须具有工业固废(石膏)综合利用资质(营业执照),提供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工业固体废物(石膏)综合利用证明材料。
(6)竞价响应单位车辆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该证件为自有或租赁车辆单位持有均可(如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7)从生产安全角度考虑,竞价响应单位必须保证运输能力连续性,至少配备 1 辆石膏专用运输车、1 台装载机;同时应具备较强的石膏存储能力。
(8)竞价响应单位必须具有从事石膏综合利用的经历,需提供2025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 1 项年综合利用石膏不低于0.5万吨的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扫描件(合同封面 / 首页、合同范围页 / 清单页 / 主要技术要求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竞价响应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郑重说明:本次竞价申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价资格或中标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竞价;
(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价期间尚未解除的)。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竞价期间尚未解除的)。
七、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竞价者,获取竞价文件前需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首页-服务专区-供应商注册指南。
2.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06 09:00:09(北京时间,下同)。
3.获取方式:
(1)登陆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业务系统,选择本竞价项目进行报名;按竞价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并上传,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方可下载竞价文件。如因上传资料不满足要求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潜在竞价人在收到竞价文件后应按照发布的竞价时间和规则参与竞价,如未按照竞价时间参与竞价视为放弃本次采购项目。
(3)现场踏勘/技术交流:不组织
八、竞价规则
本次竞价采用限时加价/自由报价的方式。
1.竞价起止时间:
2026-07-06 09:30:00到2026-07-06 14:00:09。
2.竞价开始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竞价]按钮后,竞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限制报价3次。
3.起始价格:70,000元
4.加/减价幅度: 最低幅度:100元
5.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
6.竞价开始前,具备竞价资格的竞标人少于三家,则本次竞价公告终止。
九、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申春梅0452-6815009

十、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项目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申春梅0452-6815009


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联 系 人:孟庆瑜
联系电话:17790639101
平台注册、使用等事宜,请拨打华电电子商务平台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