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局机关互联网防御系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A202601BA2001857715266),确定001 福建省局机关互联网防御系统建设项目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001福建省局机关互联网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福州鸿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6万元(人民币) |
二、其他公告内容
1、项目编号:A202601BA2001857715266
2、项目名称:福建省局机关互联网防御系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3、中标人信息
序号
| 中标人名称
| 含税投标报价(元)
| 不含税投标报价(元)
|
1
| 福州鸿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6000.00
| 890265.49
|
4、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并且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的30个日历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位置。
5、评审专家名单:张昭、吴濒、沈汪江、张乃熀、卢显湘(招标人代表)
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招标代理费按照以下 ( )货物 (√)服务 ( )工程 标准收取,由( )招标人 (√)中标人 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基准计算方式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万元以下
| 1.2%
| 1.2%
| 0.8%
|
100-500万元
| 0.88%
| 0.64%
| 0.56%
|
500-1000万元
| 0.64%
| 0.36%
| 0.44%
|
1000-5000万元
| —
| —
| 0.28%
|
5000-10000万元
| —
| —
| 0.16%
|
10000-100000
| —
| —
| 0.04%
|
100000万元以上
| —
| —
| 0.008%
|
其中,依据上表基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按人民币伍仟元(¥5000.00)计算;对于大宗物资及服务按上表基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超过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的按最高伍万元(¥50000元)计算。
②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付清招标代理费。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代理费。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账户信息:
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④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2038元。
7、其它补充事宜
7.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通过。
7.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7.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审”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7.3中标结果公示期:自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20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规范办。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
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133号福建烟草大厦
联系人:王强
电话:0591-870698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陈云
电话:0591-83393306
电子邮件:833933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