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望谟民族中学科创楼建设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项目详情
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就“贵州省望谟民族中学科创楼建设项目”进行澄清如下:
一、原文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文件中: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现变更为: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2026年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三、原文件中:财务状况要求:【注: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不作此项要求】现变更为:财务状况要求:【注: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不作此项要求】
四、已对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进行细化。已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请各投标单位以最后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