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玉岑铁路北流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玉岑铁路北流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一标段(K195+500-K197+300))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玉岑铁路北流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6845001 | ||||
| 招标人 | 北流市交通运输局 | ||||||
| 建设单位 | 北流市交通运输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腾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玉岑铁路北流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一标段 (K195+500-K197+300);工程范围:玉岑铁路北流段从西埌镇石埌塘村起,到山围镇塘头村止,全长约19.95公里,其中第一标段为:K195+500-K197+300。铁路线路两侧各500m范围内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整治原则: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轻型屋面、墙面材料以及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分类整治,消除风揭隐患及高空抛物隐患,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18日 | 开标地点 | 北流市交易中心开标室1(进站项目专用)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1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24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肆拾叁万肆仟玖佰玖拾壹元陆角伍分 (10434991.65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科举(注册编号:桂245121329049;身份证号:45098119********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东源(身份证号:45098119********1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拓宏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肆拾叁万柒仟叁佰柒拾柒元伍角陆分 (10437377.56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温承火(注册编号:桂245121222776;身份证号:45072119********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基鹏(身份证号:45070319********5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龙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肆拾肆万肆仟伍佰叁拾叁元壹角叁分 (10444533.13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胡玉梅(注册编号:桂245181900568;身份证号:43292319********2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黎桂思(身份证号:45222619********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62384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