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港滨江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详情
南通港滨江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港滨江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以 崇数据备〔2026〕2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南通港滨江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 场地位于通吕运河、任港河与长江交汇处两侧;东至经一路,西至长江,北至规划纬一路,南至任港河。
2.3 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通市任港湾沿江区域,东至经一路,西至长江,北至规划纬一路,南至任港河。设计范围约11.2万平方米(包括江堤外侧滨水码头及港池6.75万平方米,江堤内侧老钟楼、候船大厅、厂房等周边改造地块4.4万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约20185.96㎡(钟楼3014.52㎡、候船大厅3668.24㎡,厂房13503.2㎡(两层计取)),商业配套面积约16190.1㎡。
2.5 本次设计范围及估算价: 320.5万元
2.6 服务范围:本次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客运大楼(老南通港钟楼)、客运中心(候船大厅)、既有厂房、现状滨水码头及周边场地的改造再利用方案设计,含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改造方案、景观概念方案及投资估算。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设计周期: 本项目分批次设计,单体建筑设计总计70日历天(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方案设计;30 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改造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周边场地改造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具体服务节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3.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 7 月 9日至 2026 年 7 月 30日 9 时 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东景路三佳服饰厂内3楼
联系人: 朱工
联系人: 周柯辰
电话: 18021380517 电话: 13186536628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3-590003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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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0601031800117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港滨江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以 崇数据备〔2026〕2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南通港滨江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 场地位于通吕运河、任港河与长江交汇处两侧;东至经一路,西至长江,北至规划纬一路,南至任港河。
2.3 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通市任港湾沿江区域,东至经一路,西至长江,北至规划纬一路,南至任港河。设计范围约11.2万平方米(包括江堤外侧滨水码头及港池6.75万平方米,江堤内侧老钟楼、候船大厅、厂房等周边改造地块4.4万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约20185.96㎡(钟楼3014.52㎡、候船大厅3668.24㎡,厂房13503.2㎡(两层计取)),商业配套面积约16190.1㎡。
2.5 本次设计范围及估算价: 320.5万元
2.6 服务范围:本次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客运大楼(老南通港钟楼)、客运中心(候船大厅)、既有厂房、现状滨水码头及周边场地的改造再利用方案设计,含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改造方案、景观概念方案及投资估算。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设计周期: 本项目分批次设计,单体建筑设计总计70日历天(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方案设计;30 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改造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周边场地改造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具体服务节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3.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 |
| 2.1.1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检查有效性 |
| 授权委托书 | 检查有效性 |
| 营业执照 |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资质等级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1.3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服务承诺书 | 服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经济标(投标报价): 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2.2.3 | 技术标(70分、暗标)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前期分析 | 15分 |
| 总体思路 | 结合项目场地现状、规划管控、建筑功能、建设标准开展前期研判,梳理设计重难点,凝练项目核心设计主攻方向,形成整体实施思路,制定全过程、多专业协同的技术实施路径。 | 5分 |
| 方案设计与设计深度 | 25分 |
| 方案亮点与创新 | 提升改造方案呈现与创新亮点说明 | 20分 |
| 进度计划与工作保障 | 结合投标文件中对项目实施阶段划分、工作任务分解、进度管控措施、关键节点排布及后续服务保障体系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为优秀得4- 5 分,良好得 2-3 分,一般得 1 分。 | 5分 |
| 2.2.3 | 企业综合实力(20分)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的单项合同额大于或等于250万元的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合计最多得4分。 | 4分 |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团队: | 16分 |
| 注:1.技术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 7 月 9日至 2026 年 7 月 30日 9 时 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东景路三佳服饰厂内3楼
联系人: 朱工
联系人: 周柯辰
电话: 18021380517 电话: 13186536628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3-590003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12320600MB0229147E
A3206010318001172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