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委托检测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委托检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委托检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东阳市范围内(东阳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申请强制检定的精密压力表、电子汽车衡、C臂、透视、拍片、数字胃肠、CT、CR/DR、医用电子体温计、红外耳温计、动态汽车衡、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仪、砝码、综合验光仪、移动式雷达测速仪、超声波流量计等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计量器具在申请强制检定时,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浙市监计[2020]2号)文件规定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是金华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指定单位,故东阳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强制检定任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林南街6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王俏
联系电话:0579-86924277
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联 系 人:东阳市采购办
监管部门电话:0579-86662677
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
(1).pdf (2.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