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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姚安县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我要投标姚安县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姚安县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c9df037c-e308-44f2-b65e-dccb9ec7eef2
资金来源: 国资 70.0% 自筹 30.0% 贷款 % 外资 % c9df037c-e308-44f2-b65e-dccb9ec7eef2
建设规模: 1.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新建垃圾转运站3座。2.垃圾分类设施:环卫调度指挥中心设备更新(含智慧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业调度考核中心、数据运营维护中心等),垃圾分类宣传教育1项。c9df037c-e308-44f2-b65e-dccb9ec7eef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7-10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8-571195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周友平
办公电话: 1589184837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翌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建梅
经办人: 李建梅
办公电话: 18008843979 移动电话: 1800884397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600217001001
标段名称: 姚安县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7-1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7-31 08:30
开标地点: 姚安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058.8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新建垃圾转运站3座。2.垃圾分类设施:环卫调度指挥中心设备更新(含智慧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业调度考核中心、数据运营维护中心等),垃圾分类宣传教育1项。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即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设计部分: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各专项审查、审批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等采购及管理。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竣工资料制作、资料归档,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机构证书,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机构证书,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乙级(含乙级)资质和建筑(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市政(环境卫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采购资质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机构证书。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3.1.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7-31 08:3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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