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光明路17号营业房2年租赁权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光明路17号营业房2年租赁权项目编号:
L32026SH1000667挂牌价格:
34650元/年租赁面积:74.68㎡租赁期限:2年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业务
联系人:林菲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李政负责人
联系电话:020-88529273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01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7-16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光明路17号营业房2年租赁权
不动产租赁
项目编号:L32026SH1000667
出租底价:34650元/年
租赁面积:74.68㎡
披露开始
2026-07-01
披露中
2026-07-10
披露结束
2026-07-16
租赁期限2年
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
出租方承诺招租不动产概况周边环境出租方基本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标的资产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招租公告,并对招租公告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交易不对意向承租方设置限制竞争的歧视性条件,我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5)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招租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交易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凭证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联交所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方或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招租不动产概况
周边环境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出租方基本情况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L32026SH1000667挂牌价格:
34650元/年租赁面积:74.68㎡租赁期限:2年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业务
联系人:林菲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李政负责人
联系电话:020-88529273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01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7-16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光明路17号营业房2年租赁权
不动产租赁
项目编号:L32026SH1000667
出租底价:34650元/年
租赁面积:74.68㎡
披露开始
2026-07-01
披露中
2026-07-10
披露结束
2026-07-16
租赁期限2年
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林菲19513730929 |
|---|
| 项目负责人李政020-88529273、13668987590 |
出租方承诺招租不动产概况周边环境出租方基本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标的资产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招租公告,并对招租公告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交易不对意向承租方设置限制竞争的歧视性条件,我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5)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招租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交易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凭证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联交所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方或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招租不动产概况
| 招租不动产名称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光明路17号营业房 |
| 权利人名称 | 杭州富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权证编号 | 富房权证富移字第040815号 |
| 权证类型 | 产权 |
| 权证面积(㎡) | 74.68 |
| 权证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光明路17号 |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杭州富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 受委托进行招租活动 | 否 |
| 招租条件 |
| 租赁期限 | 2年 |
| 出租底价 | 34650元/年 |
| 租赁面积(㎡) | 74.68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免租期 | 无 |
| 租赁用途 | 办公;仓储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是 |
| 装修改造说明 | 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装修、装璜该房屋的,需告知出租方,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原房屋结构,租赁关系终止退房时,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结算装修、装璜等费用,其装修、装璜等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
| 是否可转租 | 否 |
| 承租方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
| 物业管理费 | 无物业管理费 |
| 水电气热等费用 | 承租方直接支付 |
|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
| 是否支付押金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年 |
| 其他说明事项 |
| 事项说明 | 本租赁房屋系按间或按栋对外招租,不按权证面积计算。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可能经测量机构测量存在差异,但不影响本次招租租金的价格。 |
| 抵押情况 | 不存在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 房屋状态 | 本标的房屋尚在租赁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时间为2026-07-31 |
| 其他招租条件 | 1、承租方需在完成报价/竞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2、租赁期内,该房屋所需缴纳的规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3、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和缴纳。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交给相应单位,物业费在交年租金时一并交给出租方。4、承租方承租该房屋将用于仓储、办公。因该用途所需的相关法律手续和安全措施由承租方自理,必要时出租方可予以协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让、转租及抵押,不得与第三人互换,不得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变相转租。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
| 意向承租方范围 | 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招租流程 | 1. 本项目公告时间:2026.07.01-2026.07.16 |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参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市国资国企不动产租赁业务操作细则》文件执行。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承租方 |
| 交易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为1444元。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800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交纳时间说明 | 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实际以联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 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