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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粤传媒大厦部分单元复原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粤传媒大厦部分单元复原改造工程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对粤传媒大厦部分单元开展装修复原工程,涵盖装修、电气、消防及空调等设施设备的拆除、修复与复原等工作,其中部分区域将按照办公标准完成复原装修,用作展示区,具体内容详见询价函。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342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其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相匹配。若分支机构参加报价,必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向分支机构出具的、并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
3.施工单位团队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团队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所有人员须为报价人正式在册员工,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严禁一人多岗),退休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实施(提供团队成员配置名单,以及报价人在最近三个月(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为团队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无经济利益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提供《资格声明函》):
(1)被责令停业;
(2)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15:00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15:00
十、其他
(一)项目工期:15个自然日
(二)项目质保期:2年
(三)发布媒介
1.发布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和粤传媒官网(https://cg.gdgzrb.com/procurement_customer/website)发布,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获取询价函方式:询价函在粤传媒官网获取,项目报价人需在粤传媒官网(https://cg.gdgzrb.com/procurement_customer/website)完成注册入驻后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将在粤传媒官网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支小姐
联系电话:020-8863005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第30层
                          采购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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