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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奎屯市雨污一体化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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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雨污一体化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备案。招标人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伊犁州奎屯市雨污一体化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工程规模:
1、改造北京路、库尔勒路、东冲沟等路段雨水收集管网DN200长度208米,DN300 长度1665米,DN400长度10048米,DN500长度2273米,雨水排水防涝点24处;2、改造泵站水泵机组7套;3、新建调蓄设施6万立方米/日;4、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00026061700429002001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雨污一体化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4.3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必须为本项目常驻现场人员。
4.4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现场监理员2人。
4.5财务要求:良好,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按成立时间起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6月-至今)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4.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需提供无在建承诺及到场履职承诺书。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网上递交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7月10日 10时00分至2026年07月14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光鹏,联系电话:17709925034);(5)投诉受理机构名称:奎屯市房建和市政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受理机构电话(传真):0992-3330190;投诉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奎屯市喀什西路3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奎屯市喀什西路3号
代理地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团结街街道芙蓉里-乌鲁木齐东路34幢三楼
招标人邮编:
833200
代理邮编:
833200
招标人
联系人:
陈光鹏
代理
联系人:
武军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1321292766@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17709925034
代理联系电话:
17797926708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新疆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6/07/09 19: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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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