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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标段...

项目详情





[0]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820342000451 项目名称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 A3206820342000451001002 标段名称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标段二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7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7月2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标段二招标公告
A3206820342000451001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 年度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标段二 
2.2 建设地点: 如皋市  
2.3 建设内容: 对集团及各板块所属权房屋及场地实施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对房屋建筑及配套工程、消防、设备、道路、管网等零星维修改造(核准类项目除外)。同步落实节能、环保、安全、水土保持等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1)投资额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装修工程估算价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项目;
(3)消防工程估算价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项目;
(4)绿化工程估算价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项目;
(5)与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内的;
(6)工程板块前期项目估算价30万以内临建项目(不含30万元)。具体根据任务单要求执行。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 1378万元,本项目共2个标段,详见零星工程采购项目规模明细表,各标段合同估算价为标段内单位通用。

标段号
招标范围
最高限价
标段一
实施地点:如皋港、如皋市区、乡镇,包含:城市服务板块(慧皋广场、皋环公司)、工程建设板块、资产运营板块、房产开发板块、交通服务板块。估算合计金额为595万元,工程预算价*中标费率达到估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如本标段中标费率为 80%,则为工程预算价*80%后金额满 595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有效投标报价≤工程预算价*80%
标段二
实施地点:如皋港,包含:港口运营板块(苏中码头、长源码头、恒盛物流、大江市场、长盛码头、如皋港集团),估算合计金额为783万元,工程预算价*中标费率达到估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如本标段中标费率为 80%,则为工程预算价*80%后金额满 783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有效投标报价≤工程预算价*8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包含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有零星工程,具体根据任务单要求执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进驻现场施工,并且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主要内容(具体维修项目)详见各子公司下发的任务联系单。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按照
一、二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可同时中标两个标段。
2.8 工期:本合同服务期限暂估一年。若工程预算价*中标费率上限达到各自标段估算金额,则合同终止;若合同一年期满工程预算价*中标费率(估算金额)不满,则也继续履约直至合同估算金额上限终止。在收到正式下达工作联系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合同已进入履行期,同时招标人亦不支付任何费用。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业绩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诚信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评标入围
2.2.1
评标入围条件
通过初步评审
2.2.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4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4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07月09日18时00分至 2026 年07月20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38号
联 系 人:薛逸媛 
电  话:180686285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电子商务产业园A栋 
联 系 人:杨超
电  话:18068628519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如皋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765169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标段二招标公告
A3206820342000451001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 年度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标段二 
2.2 建设地点: 如皋市  
2.3 建设内容: 对集团及各板块所属权房屋及场地实施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对房屋建筑及配套工程、消防、设备、道路、管网等零星维修改造(核准类项目除外)。同步落实节能、环保、安全、水土保持等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1)投资额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装修工程估算价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项目;
(3)消防工程估算价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项目;
(4)绿化工程估算价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项目;
(5)与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内的;
(6)工程板块前期项目估算价30万以内临建项目(不含30万元)。具体根据任务单要求执行。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 1378万元,本项目共2个标段,详见零星工程采购项目规模明细表,各标段合同估算价为标段内单位通用。

标段号
招标范围
最高限价
标段一
实施地点:如皋港、如皋市区、乡镇,包含:城市服务板块(慧皋广场、皋环公司)、工程建设板块、资产运营板块、房产开发板块、交通服务板块。估算合计金额为595万元,工程预算价*中标费率达到估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如本标段中标费率为 80%,则为工程预算价*80%后金额满 595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有效投标报价≤工程预算价*80%
标段二
实施地点:如皋港,包含:港口运营板块(苏中码头、长源码头、恒盛物流、大江市场、长盛码头、如皋港集团),估算合计金额为783万元,工程预算价*中标费率达到估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如本标段中标费率为 80%,则为工程预算价*80%后金额满 783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有效投标报价≤工程预算价*8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房屋、场地零星维修工程,包含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有零星工程,具体根据任务单要求执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进驻现场施工,并且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主要内容(具体维修项目)详见各子公司下发的任务联系单。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按照
一、二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可同时中标两个标段。
2.8 工期:本合同服务期限暂估一年。若工程预算价*中标费率上限达到各自标段估算金额,则合同终止;若合同一年期满工程预算价*中标费率(估算金额)不满,则也继续履约直至合同估算金额上限终止。在收到正式下达工作联系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合同已进入履行期,同时招标人亦不支付任何费用。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业绩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诚信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评标入围
2.2.1
评标入围条件
通过初步评审
2.2.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4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4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07月09日18时00分至 2026 年07月20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38号
联 系 人:薛逸媛 
电  话:180686285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电子商务产业园A栋 
联 系 人:杨超
电  话:18068628519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如皋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765169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