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项目详情
一、合同编号:KC-20260703140532-22222 原合同编号:KC-20260703140532-22222
二、合同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原合同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7-232799-093778
四、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
地址:加格达奇区胜利路66号
联系方式:15245745453
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支公司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光辉路
联系方式:15904572555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合同支付计划中第三条预付款修改为进度款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2(台) | ¥2,937.60 | ¥5,875.20 | 交强险、车船税、满足车辆上路、检车需求。 |
合同金额: 5,875.2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柒拾伍元贰角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17日至2027年07月16日
履约地点:加格达奇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2026年07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附件: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
2026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