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锐风电草原天路风电科技观光与旅游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锐风电草原天路风电科技观光与旅游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张北县行政审批局以张北行审备字[2025]2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锐风电科旅新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锐风电科旅新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锐风电草原天路风电科技观光与旅游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油篓沟镇、小二台镇(具体位置及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风力发电场一座,总装机容量50MW,安装5台单机容量为10.0MW的风力发电机组,与张家口张北博德神龙西滩风电场(49.5MW)项目共用1座220kV升压站(花兰井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长度约10km左右。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华锐风电草原天路风电科技观光与旅游项目(包含综合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微观选址、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不含送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微观选址
(3) 工程地质勘察:主要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包括:华锐风电草原天路风电科技观光与旅游项目(不含送出)的工程地质勘察,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地质详勘并出具报告,满足项目设计要求。
(4) 工程测量:主要工程测量内容包括:华锐风电草原天路风电科技观光与旅游项目(不含送出)的工程测量,包含风场1:2000地形图 ,风机点位和升压站、综合体1:500地形图,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测量,满足项目设计要求。
(5)施工图设计:1)风力发电机组微观选址,出具微观选址报告;2)风电场所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设计;3)风电场电气(含基础接地网、防雷设施等)施工图设计;4)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含箱变基础设计)及变电站土建施工图设计;5)风电场场内道路平台施工图设计;6)风电场集电线路(含全场通信)施工图设计;7)已建升压站(指与张家口张北博德神龙西滩风电场(49.5MW)项目共用的花兰井220kV升压站)改扩建土建施工图设计;8)已建风电场升压站(指与张家口张北博德神龙西滩风电场(49.5MW)项目共用的花兰井220kV升压站)电气改扩建施工图设计,满足后续电网接入审批意见;9)根据现场情况,与设备供货厂家进行技术衔接和配合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地质和设计技术问题,根据甲方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并完成设计变更或补充修改的通知,为施工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参与隐蔽工程、试运行及工程验收。服务质量应满足工程要求;10)综合体施工图设计;
(6)竣工图编制。
(7) 编制初设概算、修正概算及工程竣工图。
(8) 负责取得工程设计中所需的其他未尽事宜。 综合体为暂列项目,需在报价单明细中单独列出,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建设综合体,若取消建设,针对该部分设计内容,双方另行签署终止协议。为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3业绩要求:(1)勘察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2个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至少含施工图设计阶段),并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合同标题、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且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不含分公司)。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任职设计负责人的经历,并须提供证明资料。(若提供合同,合同内容须包括合同首页、能体现项目容量和设计负责人信息的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需提供单位任命书或业主的评价证明)。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10 09:00:00至 2026-07-16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7-30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其他公示内容
7.1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评标采用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7.2本公告6.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华锐风电科旅新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问松,18630260964;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辰, 电话:18516912816,邮箱:zjzb5001@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北县新能源发展中心
电话:0313-5216194
电子邮箱:zbxny001@sina.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华锐风电科旅新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油篓沟镇元山子村张北西滩风电场一期49.5M工程项目升压站168室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
| 邮编: | 076450 | 邮编: | 100089 |
联系人: | 问松 | 项目负责人: | 金辰 |
| 电话: | 18630260964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851691281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hrfdzbxm@163.com | 电子邮件: | zjzb5001@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原招商银行海淀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8670801128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