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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宜城市中心宜城市历史遗留磷石膏堆体综合治理工程宜城市历史遗留磷石膏堆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XYYC-JSGC202607QT-006001001)

项目详情

宜城市历史遗留磷石膏堆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第一次答疑
项目编号:XYYC-JSGC202607QT-006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澄清事由
宜城市历史遗留磷石膏堆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项目编号: XYYC-JSGC202607QT-006001001)项目进行澄清如下: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页端招标公告与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内附带的招标公告章节内容不一致问题,经核查,本次差异原因为交易系统招标文件编制模块仅自动抓取结构化必填字段,网页公告中部分补充备注、平台操作指引、公示说明等非结构化内容未同步导入招标文件内嵌公告,并非对招标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为统一文件标准,现对两处公告内容予以明确统一:
以网页端完整招标公告为唯一执行版本;
对不一致条款列明修正内容:
原网页公告: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 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成员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的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至少完成过 1 项投资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磷石膏处理或固废处理或污染修复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 EPC 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如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可提供由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或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5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5)拟派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岗位(职业)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 3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除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任。所有拟派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因事业单位改制原因,由投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的视同投标单位缴纳))。 3.1.6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原招标文件内嵌公告: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成员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统一更正为: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 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成员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的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至少完成过 1 项投资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磷石膏处理或固废处理或污染修复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 EPC 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如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可提供由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或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5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5)拟派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岗位(职业)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 3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除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任。所有拟派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因事业单位改制原因,由投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的视同投标单位缴纳))。 3.1.6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2、补充上传项目初步设计,详见附件。
本次答疑澄清不改变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
 
(1)
招标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
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 337 号
联系人:袁洪涛
电话:0710-421226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谷山大厦A2703
项目负责人:赵醒文
电话:1530867765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
地址:宜城市湖滨北路6 号(宜城市新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宜城市行政审批局
电话: 0710-42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