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矮柳区块百宁街(昌兴街-兴宁路)等配套道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鄞州矮柳区块百宁街(昌兴街-兴宁路)等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5】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概况:百宁街南起兴宁路,北至昌兴街,本工程实施长度约518米,宽度20米;福柳路西起百宁街,东至沧海路,实施长度约367米,宽度24米;规划一路西起百宁街,东接现状规划一路,实施长度184米,宽度16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均为30公里/小时。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潘火街道,包括百宁街、福柳路、规划一路共三条道路。
招标控制价:193.0945万元(含税)。
招标范围:鄞州矮柳区块百宁街(昌兴街-兴宁路)等配套道路工程试验检测,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或组成的联合体)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①、②、③、④、⑤、⑥、⑦、⑧资质:
①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专项资质;
②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专项资质;
③钢结构检测专项资质;
④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
⑤建筑节能检测专项资质;
⑥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
⑦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
⑧桥梁与地下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CMA认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的单位。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0日9:00至2026年7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
5.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6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7.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9.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许爽、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未开始
鄞州矮柳区块百宁街(昌兴街-兴宁路)等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5】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概况:百宁街南起兴宁路,北至昌兴街,本工程实施长度约518米,宽度20米;福柳路西起百宁街,东至沧海路,实施长度约367米,宽度24米;规划一路西起百宁街,东接现状规划一路,实施长度184米,宽度16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均为30公里/小时。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潘火街道,包括百宁街、福柳路、规划一路共三条道路。
招标控制价:193.0945万元(含税)。
招标范围:鄞州矮柳区块百宁街(昌兴街-兴宁路)等配套道路工程试验检测,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或组成的联合体)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①、②、③、④、⑤、⑥、⑦、⑧资质:
①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专项资质;
②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专项资质;
③钢结构检测专项资质;
④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
⑤建筑节能检测专项资质;
⑥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
⑦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
⑧桥梁与地下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CMA认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的单位。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0日9:00至2026年7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
5.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6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7.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9.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许爽、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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