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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发环境(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城发环境(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发环境(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城乡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城发环境(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名称:城发环境(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2.1.2 项目编号:HNGH-2026-0022
2.1.3 建设地点:许昌市鄢陵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百花路以西创业大道以东
2.1.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鄢陵县城发环境(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园的闲置建筑屋顶进行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装机采用 72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共铺设光伏组件26000块,设计装机容量18720.00kWp;配建 9000kW/18000kWh 储能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及支架、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电缆桥架、防雷接地系统、10kV 升压站、储能设施(含电池及PCS)、智能监控设备等的购置安装等。项目总投资8128.16万元。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城发环境(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城发环境(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监理。
2.1.6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算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百分之百(100.00%);
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中标金额的0.8%。
2.1.7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标段: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1.8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 个月(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1.9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设计深度满足预算编制及施工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格。
3.1.3 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应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作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确定以联合体协议为依据),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以上相应资格条件;
②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以投标人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 业绩要求:/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6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
3.7 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的招标项目)。
4.2.2购标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勾选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费用支付页面。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项目,平台服务费400元/项目,支付后不予退还。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潜在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潜在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400 903 317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潜在投标人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潜在投标人主动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潜在投标人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数字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按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或平台统一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7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电子集中解密,唱标结束经主持人、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开标一览表内容后进行在线电子签名,投标人应确认开标结果、在20分钟内完成扫码签字(签字人应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同意。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4.4款提供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城乡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311国道与翠柳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268号

联系人:晋先生
电  话:0374-27015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高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凌风街正商宇航铭筑 A 座 1913 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813749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