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2023年第一批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告(德矿采出字〔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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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2023年第一批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
德矿采出字〔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鲁自然资规〔2020〕6号)《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德州市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德州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专项规划(2023-2025年)》。出让人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第一批地热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基本情况和起始价格
出让标的物基本情况和起始价格见附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挂牌标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竞买人应当具有购买的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山东”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竞买方式
有意参加竞买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dezhou.gov.cn),按《德州市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标的展示和竞买资料的获得
1.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6时。
2.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具体可参考标的信息表)。
竞买资料的获得:自公告之日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6时,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的时间更改为准。
五、竞买申请
参与竞买者,必须经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dezhou.gov.cn/)交付竞买保证金,方能参加竞买。竞买登记的单位名称与成交后竞得人名称必须一致。
六、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获取竞买资格。出让采矿权区块竞买保证金设定为各出让区块的起始价。竞买人于出让公告期间即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提交竞买申请并选取竞买保证金银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直接点击保证金查询。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6时。
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相应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资格,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于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报价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6日8时30分(延时除外);报价时间截止,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发布媒介: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郭静
联系方式:0534-2188089
十、重要说明:
1. 竞买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的,报名前务必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 交易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竞买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交易文件的时间),各竞买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交易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3. 采矿权竞买存有不可预见性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权益。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等地质资料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对此,出让人、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仔细考察与踏勘,慎重决策,认真阅读、查看、确认标的文件详情后,再行确认竞买行为。
4. 本次出让的仅为出让区块的地热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解决竞得后钻井施工及管网建设所涉及的场地等问题;井位选址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参与德州财金智慧农业大棚采矿权区块竞拍的,竞拍前须与地热利用单位达成合作协议,否则竞拍无效。
5. 非因出让前期工作原因导致不能办理采矿许可登记、影响正常矿山建设的,出让人、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
6. 凡在采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7. 地热采矿权不得擅自进行转让。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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