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雨伞丘区块群众活动空间建设工程[A3300000090002488001001]
项目详情
<span >澄清修改信息</span>
| 项目名称: |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雨伞丘区块群众活动空间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2411-330329-04-01-592852 | ||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名称:温州创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防大楼4楼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文祥大道588号宏飞商务楼3号楼四楼(泰顺县图书馆对面) | ||||
| 联系人:蓝先生 | 联系人:毛露露 | ||||
| 电话:0577-59280626 | 电话:15058765606 | ||||
| 标段(包)名称: |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雨伞丘区块群众活动空间建设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2488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二、定标组织第2、3点修改为“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项目代建单位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同一项目有多个招标人或代建项目,组长应由立项文件上的建设单位担任或自行协商后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有疑问请致电温州创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058765606 | ||||
| 行政监督机构: | 泰顺县住建局 | 电话: | 0577-67568923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7-09 09:57: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