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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唐梦丹等5宗地不动产首次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补办用地手续...

项目详情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唐梦丹等5宗地不动产首次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补办用地手续的公告
我局正在受理唐梦丹、李黄忠、陈斌、陈雄及符秀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补办用地手续,宗地情况如下:
(一)2004年5月22日许四祥、张爱祥二人将位于政法路东端北侧、万福隆安置住宅区南侧面积875平方米的一块沙坡地转让给唐梦丹,并签订《卖地契约》,该宗地现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社区居委会永安西路北一巷04号。
2025年4月1日唐梦丹向我局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宗地四至:东至符家宗,南至永安东路,西至陈雄、符秀春,北至道路,坐标为:J1(X:2112181.149、Y:464591.004),J2(X:2112186.813、Y:464574.922),J3(X:2112141.359、Y:464554.001),J4(X:2112135.315、Y:4464571.012)。
(二)2004年2月20日东方八所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路北侧(市园林站花圃对面)面积498.5平方米宗地给李黄忠,并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书》,该宗地现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北侧。
2024年11月22日李黄忠向我局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宗地四至:东至陈雄、符秀春,南至永安路,西至陈斌,北至道路,坐标为:J1(X:2112193.687、Y:464556.139),J2(X:2112196.972 、 Y:464546.726) , J3(X:2112151.573 、Y:464525.835),J4(X:2112147.933、Y:464535.113)。
(三)陈斌宗地
2004年2月16日(后涂改为20日)东方八所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路北侧(市园林站花圃对面)面积498.5平方米宗地给陈斌,并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书》,2004年3月5日东方八所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给陈斌其收到土地转让款的《收据》(No:6018882),该宗地现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北侧。
2024年11月22日陈斌向我局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宗地四至:东至李黄忠,南至永安路,西至林秀兰、唐心辉,北至道路,坐标为:J1(X:2112196.972、Y:464546.726),J2(X:2112200.266 、 Y:4645373.305) , J3(X:2112155.136 、Y:464516.396),J4(X:2112151.573、Y:464525.835)。
(四)陈雄、符秀春宗地(505.33平方米)
2004年2月16日东方八所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路北侧面积1000平方米宗地给陈雄、符秀春,并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书》,该宗地现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北侧,经实测面积为505.33平方米。
2024年11月20日陈雄、符秀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宗地四至:东至唐梦丹,南至陈雄、符秀春,西至李黄忠,北至道路,坐标为:J1(X:2112186.833、Y:464574.867),J2(X:2112193.669、Y:464556.189),J3(X:2112171.229、Y:464545.875),J4(X:2112162.945、Y:464563.873)。
(五)陈雄、符秀春宗地(489.19平方米)
2004年2月16日东方八所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路北侧面积1000平方米宗地给陈雄、符秀春,并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书》,该宗地现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北侧,经实测面积为489.19平方米。
2024年11月20日陈雄、符秀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宗地四至:东至唐梦丹,南至永安东路,西至李黄忠,北至陈雄、符秀春,坐标为:J1(X:2112171.229、Y:464545.875),J2(X:2112162.945、Y:464563.873),J3(X:2112141.378、Y:464553.946),J4(X:2112147.916、Y:464535.161)。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本公告之日起30日。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需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4号,电话:0898-25585295)。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为唐梦丹、李黄忠、陈斌、陈雄及符秀春办理该宗地首次登记补办用地手续。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