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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二、三、四标段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
二、
三、四标段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
二、
三、四标段工程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东发改字〔2025〕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4077.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926.9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内容包括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改造41925米,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网改造16386米,化粪池改造211个,新设充电桩420套,以及路面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地点:沧州市东光县城区。 2.2招标范围:建设范围为茧城大街以南、铁路以东、宣惠河以西、普照大街沿途及南部平房区和以北合围区域进行排水改造,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二三四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6161091.09元。 2.3 计划工期:2026年11月30日前完工。 2.4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资质核查只核查打印本项目要求等级的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以上;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标段配备人数1个;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
二、三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四标段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如下: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备注: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已经中标(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该公司投标文件可以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是不能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0 09:00至2026-07-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参照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89%收取代理费,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3)平台使用情况: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沧州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CA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智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张苗苗,
联系电话:0311-6603120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780919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智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光县东兴路53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6号汇龙公馆2513室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卞全胜
项目负责人: 张苗苗
电话: 0317-7819991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6603120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dgxcgj@163.com

电子邮件:
Hebeizhishag168@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合作路支行
账号: /
账号: 170636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