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零磁谷综合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A3300000090000871005001]
项目详情
<span >信息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span>
| 项目名称: | 零磁谷综合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 2512-330108-04-01-955458 | |||||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滨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8号 联系人:翁工 电话:0571-86691123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联系人:虞淼刚 电话:15824491413 | |||||
| 标段(包)名称: | 零磁谷综合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0871005001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3.1具有监理综合无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5)_____√3.3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项目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4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B(A、B、C、D、E)等级及以上;□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建筑面积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以下同。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8自_____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能同时担任3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10监理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标准合格。。 (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1,610,197.00元 | 1540天 | 无 | 周卫东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3004069 | 无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 1 |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造价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第 (二)点第1条;未提供有效的总监在建项目情况承诺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第 (二)点第1条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07-08至2026-07-13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评标时间: | 2026-07-08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4 | |||||
| 行政监督机构: | 高新区(滨江)住建局 | 电话: | 0571-87702502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7-09 09:23: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