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灯塔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车辆购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辽阳 发布时间:2026-07-0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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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塔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车辆购置)招标公告 | |
| 撰写单位: |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灯塔市国有资产登记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6-07-08 | 项目概况 灯塔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车辆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81-00069 项目名称:灯塔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车辆购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0000.00 最高限价(元):4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技术规格要求: (一)医疗车及配套设施,1项(整车要求:医疗车,具有并提供国家工信部医疗车汽车公告) ※1、总长 ≥8190mm 1.1、总宽 ≥2480mm 1.2、总高 ≥3460mm 1.3、轴距 ≥3960mm 1.4、最高时速 ≥100km/h 1.5、额定载客人数 2-9 人 ※1.6、总质量 ≥11600Kg 1.7、整备质量 ≥10600Kg 2、发动机 2.1、发动机燃料 柴油 2.2、额定功率 ≥169kw 2.3、排放标准 国六排放 2.4、排量 ≥5130ml 3、底盘 3.1、悬架 簧板悬挂 3.2、变速箱 国产五档手动,软轴 3.3、轮胎 9R22.5无内胎子午线 3.4、车身主要配置参数 3.5、行李仓门 上掀式 3.6、车门及门泵 双门,前门及中门,铝合金电动外摆门 3.7、车窗 封闭车窗 3.8、空调系统 非独立顶置式空调,制冷量≥17000kcal/h 3.9、天窗 1 个,具备逃生功能 3.10、倒车后视系统7 寸全彩倒车影像一套 3.11、电子遥控门钥匙 电子遥控门钥匙,两套 3.12、配工作指示灯,操作台,座椅等,满足工作要求。 △3.13、车用地板具有防滑性能:纵向和横向防滑性能均可以达到R10(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14、车用地板具有阻燃性能:阻燃性能可以达到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15、整车图案要求: △3.15.1、外观贴膜要求不含汞、铅、镉,甲醛含量低于10mg/kg,甲苯含量低于5ug/g。(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3.15.2、依据GB/T1833-2012检测标准检测耐水性,耐潮湿性,耐酸耐碱性,耐冲洗性能,叉痕收缩试验,检测无起翘、收缩、断裂和剥离现象,无光泽和颜色的明显变化。(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4、车内布局装饰:车内所有功能性设施须遵循以下原则:满足体检开展的要求,美观大方,牢固程度高内饰使用材料应具有防霉、防菌、防潮、阻燃、易清洗、易消毒,高强度、抗老化、无异味、无毒、安全性强等优点。车内地面平整,在不影响体检的情况下提高空间的使用率,各体检功能区布局科学合理,相对独立,尽可能避免相互干扰。 4.1、整车搭配局域网,设备放置区以及工作位均布置网口; 4.2、整车内部装饰处理,含车窗下沿两侧、车顶以及风道位置(车顶以及风道装饰选配为小风道设计),风道改装后确保每个区域风道都能连通且布置出风口,; 4.3、整车配置照明系统:行车时,照明系统灯光≥2盏;驻车时,市电接入,各区域均需布置照明灯,灯具分布在两侧风道以及车顶中间位置,同时根据区域划分设置独立开关控制; 4.4、整车根据需求配置工作台,台面板采用有亚克力附着层优质多层板,厚度≥15mm,台面下方为储物柜或者抽屉; 4.5、车内配置检查床,1张,检查床下方设置储物柜,检查床的宽度≥500mm,长度≥1900mm,床面需配备厚度≥40mm的海绵床垫,检查床旁配置工作桌,同时配置布帘或推拉门; 4.6、车内中门左侧配置为电测听室检查区; 4.7、整车配置空调系统:行车过程(车辆自带空调),驻车时搭配2台冷暖壁挂空调,规格≥1.5P/台; 4.8、车内检查区需采用隔断进行分离,隔断内部焊接骨架,加强筋间距≤400mm。 4.9、车内装饰面由胶合板+装饰板组成,装饰板之间的拼缝处打美缝胶装饰处理 △4.10、铝塑板满足GB/T22412-2016《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外观质量、铝材厚度≥0.2mm、涂层厚度、表面铅笔硬度≥HB、光泽度偏差≤10、柔韧性≤3T、耐冲击性、耐盐酸性、耐油性、耐污染性、耐碱性、耐盐雾性(720H)等(须提供检测报告验证)。 △4.11、家具板(胶合板)满足GB/T9846-2015 《普通胶合板》、GB 18580-2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造品中甲醛释放限量(E1≤0.124)(须提供检测报告验证)。 △4.12、窗帘为隐藏式布帘,颜色淡蓝色(须提供安装在医疗车上实拍照片验证)。 △4.13、超声检查区围帘颜色为淡蓝色,带轨道(须提供安装在医疗车上实拍照片验证)。 △4.14、所有车内家俱为白色,家俱板材为复合材料,家俱表面为高分子亚克力表层,美观、易清洁、耐腐蚀,边角均为圆角结构,家俱外部边缘为铝合金封边(须提供安装在医疗车上实拍照片验证)。 5、空气消毒机,1台 5.1、功能:可以对医疗舱内进行空气消毒,设备表面消毒;消杀病毒细菌,分解 TVOC; 5.2、消毒机具备多种消毒能力: △①检测报告应内容应包含空气中细菌消毒报告(提供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验证); △②空气中病毒消毒报告(提供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验证); △③物体表面消毒报告(提供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验证); △④VOC 降解报告)(提供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验证)。 △5.3、对新冠病杀灭率≥99.96。(提供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5.4、颜色:白色与车内顶颜色一致,美观大气; 5.5、循环风:中部进风,两侧出风;风量:≥19m3/h,内置双风扇; 5.6、安装方式:吸顶式安装,节省空间; 5.7、电源电压:220V 50Hz 5.8、功率≥10W; △5.9、体积小巧,产品外形:直径≤250mm,厚度≤50mm;提供实物照片验证 5.10、重量≥1kg 5.11、噪音:≤35db 5.12、适用环境:-10℃-50℃ 5.13、操作使用:遥控器或手动控制两种模式; △5.14、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车内供电技术要求 6.1、供电采用220V市电,配置供电保护模块,避免输入电源错误引起的事故。 6.2、提供多重电路保护,包括: (1)漏电保护; (2)过欠压保护; (3)短路保护; (4)供电优先级保护; (5)接地保护。在电路多重保护下,当供电线路出现过电压、欠电压或持续高压等异常情况下,保护模块能在持续高压冲击下迅速、安全地切断电路,避免异常电压送入终端电器造成事故的发生;当电压恢复正常值,将在规定时间内自动接通电路,确保终端电器在无人值守情况下正常运行。 △6.3、线缆均需采用符合国家标准GB/T 502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的线缆(须提供检测报告验证)。 △6.4、断路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GB/T 10963.1-2020《电气附件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产品制造商通过ISO 9001、ISO 14001、ISO 45001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检测报告验证)。 6.5、插座线缆选型满足≥5.5KW功率要求;照明线缆选型满足≥1.3KW功率要求; 7、X光机铅房防护设施,1项 7.1、防护设施:四周铅板防护≥3.5mm铅当量,底部防护≥2.0mm铅当量,顶部防护≥1.0mm铅当量,铅门两扇,操作医生一侧铅门上配置铅玻璃1块(长×宽×厚:400mm×600mm×18mm),配备监控系统1套。 7.2、防护标准:X线防护水平符合GBZ264—2015车载式医用X射线诊断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 7.3、防护措施:球管有用线束背离X线操作台,在铅房四周墙壁和地板\顶部贴铅板;对讲机一套。 7.4、车辆交付后10-15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防护检测资质单位(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出具的检测结果为合格射线防护检测报告1-2份。 质保两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付款30%,验收合格后付款7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交货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8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6.开标会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7.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地 址: 烟台街道中兴路452号 联系方式:0419-8582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灯塔市国有资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 址: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419-8583033 邮箱地址:328472141@qq.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灯塔支行 账户名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灯塔市国有资产登记交易中心)) 账号:8000187595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王臣 电 话:0419-858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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