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电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赁
公告-中标公示北京 北京 发布时间:2026-05-27
项目详情
| 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赁直接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6 14:52:54
一、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北京华电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赁
三、供应商:北京天城永元置业有限公司
四、公示开始时间:2026-05-26 14:44:34
五、公示结束时间:2026-05-29 14:44:34
六、公示周期:3天
七、采购内容:
拟租赁北京天城永元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项目推广名称为“北京汇亚大厦”)第37层(电梯层)整层【第33层(建筑层)】,房屋建筑面积3815.61m2,包括房屋租金及物业费(不含水费和电费),服务工期三年。
八、直接采购理由: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限额以上适合采用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七)企业信用评级、融资发债、审计服务、资本运营、法律事务类中介机构选聘服务以及房屋租赁、劳务用工等因业务管理特殊性,按行业惯例不适合进行招标的”,房屋租赁按行业惯例不适合进行招标。第十九条“
(四)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4.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十、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限额以上适合采用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七)企业信用评级、融资发债、审计服务、资本运营、法律事务类中介机构选聘服务以及房屋租赁、劳务用工等因业务管理特殊性,按行业惯例不适合进行招标的”,房屋租赁按行业惯例不适合进行招标。
十
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采购管理部
异议受理人电话:010-83565885
异议受理人邮箱:chaihaidi@chd.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