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榛子乡板庙村2026年特色种养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榛子乡板庙村2026年特色种养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5956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6-00230
3.项目名称:榛子乡板庙村2026年特色种养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4024505.21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4024505.21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榛子乡板庙村拟新建宽度4.5米道路3.4公里,铺设雨污排水管网1200米、给水管网1100米,实施场地硬化7733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响应,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施工员、质量(检)员上传岗位证原件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扫描件或上传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合法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格式以采购文件附件格式为准)
(8)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明材料;(供应商上传声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9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7月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88660911。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一轮或最终报价,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质疑)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7340501790、采购人电话15997619737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17-2583200转8413 异议和投诉应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提出。
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山县榛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榛子乡幸福村三组
联系方式:15997619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方式:17340501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勇虎
电话:1734050179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5956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6-00230
3.项目名称:榛子乡板庙村2026年特色种养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4024505.21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4024505.21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榛子乡板庙村拟新建宽度4.5米道路3.4公里,铺设雨污排水管网1200米、给水管网1100米,实施场地硬化7733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响应,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施工员、质量(检)员上传岗位证原件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扫描件或上传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合法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格式以采购文件附件格式为准)
(8)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明材料;(供应商上传声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9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7月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88660911。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一轮或最终报价,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质疑)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7340501790、采购人电话15997619737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17-2583200转8413 异议和投诉应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提出。
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山县榛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榛子乡幸福村三组
联系方式:15997619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方式:17340501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勇虎
电话:1734050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