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豫鹰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详情
郑州豫鹰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豫鹰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2603-410154-04-05-754019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603-410154-04-05-754019 ,招标人为 郑州融通紫荆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郑东新区豫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鹰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26-GC-0210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泰路40号。
2.4建设规模:本次改造范围包括招待楼(含主楼、附楼)、设备房,涉及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2151.26㎡,其中:招待楼(含主楼、附楼)12014.73㎡,设备房136.53㎡。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1)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并取得图纸评审报告及后期技术咨询等全流程设计服务;
(2)施工招标阶段配合服务;
(3)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过程中的图纸修改变更等工作、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协助招标人解决与设计内容施工有关的一切问题等;
(4)参加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内部评审或审计、配合完成竣工图纸、资料、备案等;
(5)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他设计工作。
2.7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确认后30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9 项目投资额约4106万元。
2.10合同估算价约109.21万元。
2.11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3.3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5万元的公共建筑改造类项目设计业绩。注:①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提供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委托设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页)。②提供相关业绩设计费支付(其中任意一次即可)发票存根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查询的电子发票截图)。③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
3.4.2 设计负责人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5万元的公共建筑改造类项目设计业绩。注:①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提供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委托设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页和体现设计负责人身份的相关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提供相关业绩设计费支付(其中任意一次即可)发票存根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查询的电子发票截图)。③企业业绩与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④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
3.5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注:审计报告需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否则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6.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3.6.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任意一方));
3.6.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3.6.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任意一方));
3.6.5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任意一方));
3.6.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被“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任意一方))。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军队采购网”网站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且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具有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2)若联合体投标人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工作。
(6)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中其他需要盖章的地方,均由牵头单位盖章。需要签字的地方,均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公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其他要求:
3.10.1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扫描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盖章】);
3.11特别提醒: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7月8日 00:00至2026年7月16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的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7月30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
5.5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219.150.153.70:18080/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郑州融通紫荆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郑东新区豫鹰分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泰路40号附1号
联系人:李磊
电 话:18903947592
电子邮件:30517392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鹏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菲、李震松、顾梦楚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徐鹏、李菲
电 话:13856565170、15625090818
电子邮件:ahszbjt123@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招标监督管理科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楼
电 话:0371-67179995
电子邮件:zdxqjsj1407@163.com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