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食堂宣传电视机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白云山制药总厂食堂宣传电视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为增加白云山制药总厂食堂宣传效果,现采购一批电视机用于播放宣传片、产品介绍等,总共8台电视机。
1、采购明细清单(包含安装调试服务)如下:
(1)98寸电视机,数量5台,包含可伸缩支架、全套辅材
(2)75寸电视机,数量1台,包含可伸缩支架、全套辅材
(3)55寸电视机,数量2台,包含可伸缩支架、全套辅材
推荐品牌:TCL、海康威视、小米等同等以上品牌。须为原厂全新未拆封正品,随货提供原厂出厂合格证、3C 认证,符合国家电子产品安全标准。
2、整机质保至少一年,质保期自整体验收合格当日起计算。
3、报价须包含设备、支架、辅材、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培训、税费、质保、售后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9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供应商为制造商或有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
3. 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2)控股股东或最大股东为同一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的;
(3)工商注册地址相同的。
注: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果出具前采购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供应商如存在以上3种情形之一,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将被禁止参加采购人的相关采购活动。如双方已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12:0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加盖公章的单位简介、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提供)、报价单、产品介绍/彩页、售后方案等资料至邮箱xxzx@byszc.com、zcpric@byszc.com 邮件命名格式:XXX单位—白云山制药总厂食堂宣传电视机采购项目
十一、其他
1.供货期:2026年7月17日前完成到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
2.供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3.采购人综合评判,选择符合项目需求且报价合理的供应商。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20-87062686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采购方: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日期: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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