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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地铁3、12号线电扶梯消隐更新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详情



1.采购条件大连地铁3、12号线电扶梯消隐更新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TJT2026-ZBGZ001)已由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为1.15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选取1家造价咨询单位,完成大连地铁3、12号线电扶梯消隐更新改造项目预、结算及相关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8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自由路168号1317房间),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料一套(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或采用邮箱发送扫描件至1041703505@qq.com并电话告知获取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业绩证明(1.业绩时间及金额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审定值或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为准。
2.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业绩发票(发票不需要全额,一张即可;未付款无法提供发票的项目须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体现业主经办人姓名、固定电话,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上述证明资料中须体现业绩时间、金额、类似业绩等项目信息,若上述证明资料中未体现类似业绩信息,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分包合同不计为有效业绩。
4.同一个项目划分多个标段的,项目业绩数量按一个计分);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7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自由路168号1317房间)。(递交方式为邮寄的,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到,以采购人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5.3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U盘介质1份,U盘介质中需为响应文件的Word版本及PDF文件,并包含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6.监督信息监督部门: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电话:0411-88095909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自由路168号
联 系 人:刘靖茹
联系电话:0411-88095837
电子邮箱:10417035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