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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十五五”期间沧州市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费核定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HBJX-2026-027
二、项目名称
“十五五”期间沧州市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费核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元)
(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十五五”期间沧州市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费核定项目-1包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片区白塔路11号雄安商务服务中心4#楼20797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标包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时间评审总得分
“十五五”期间沧州市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费核定项目-1包 “十五五”期间沧州市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费核定项目(二次) 按照《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22]3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五五”排污权确权核定技术要求>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6】19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市生态环境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 91.3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笑妹(采购人代表)、王宝金(组长)、宋雪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11712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中标额的1.2%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公司以现金、转账等方式一次性交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采购监督部门: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0317-2017288,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3501666。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4号
联系方式:王皓 0317-216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建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永安南大道永安家园底商
联系方式:张泽杨 0317-350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张泽杨
电话:0317-3501666
十、附件
承诺函_01
“十五五”期间沧州市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费核定项目(二次)更正磋商文件6.26
成交结果公告_0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_01
成交结果公告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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