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6年福州市中山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2]XRD[TP]2026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福州市中山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5.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的以下内容
| 岗位 | 同时在岗人数 | 岗位所需总人数 | 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 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 |
| 保安员 | 6 | 12人次 | 1.供应商须提供拟派入校服务的6名保安员,男,50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68CM,身体健康、无残疾;品行良好,无劣迹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吊销保安员证记录。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证,需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osta.mohrss.gov.cn查询验证通过。 2.工作能力要求:保安员应当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着穿保安服,携带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具备基本的防卫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 2.成交供应商 (1)为非保安公司:应自保安服务交接之日起30日内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2〕705号)文件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60日内提供已进行备案的回执,如无法提供视为非法招用保安,非法从事保安服务,视为核心服务违约,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2)为保安公司,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自保安服务交接之日起30日内需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如在30日内无法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视为非法招用保安,非法从事保安服务,视为核心服务违约,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
修改为:
| 岗位 | 同时在岗人数 | 岗位所需总人数 | 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 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 |
| 保安员 | 6 | 12人次 | 1.供应商须提供拟派入校服务的6名保安员,男,50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68CM,身体健康、无残疾;品行良好,无劣迹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吊销保安员证记录。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证。 2.工作能力要求:保安员应当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着穿保安服,携带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具备基本的防卫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 2.成交供应商 (1)为非保安公司:应自保安服务交接之日起30日内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2〕705号)文件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60日内提供已进行备案的回执,如无法提供视为非法招用保安,非法从事保安服务,视为核心服务违约,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2)为保安公司,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自保安服务交接之日起30日内需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如在30日内无法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视为非法招用保安,非法从事保安服务,视为核心服务违约,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州市中山小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赛月亭巷16号
联系方式:134591094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联系方式:0591-83537387/87581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刘晓燕、郑晓丽、瓮语心、李雅萍
电话:0591-83537387/87581720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