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高县2026年度市级财政机电提灌站(落润镇五星村)...
项目详情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6)0962 | 项目名称: | 高县2026年度市级财政机电提灌站(落润镇 五星村)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高县落润镇五星村村民委员会 | 咨询电话: | 19158959991 |
| 工期要求(天): | 6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291500.00 | 项目发包价(元): | 282755.00 |
| 资金来源: | 市及财政补助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7-07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6-07-09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6-07-10 10:3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2026-04-20(基准时间之后),显示 '5分钟'。 6. 如果发布时间为空(Model异常),默认显示 '30分钟' 作为兜底。5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仟)。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中选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收款单位:高县落润镇五星村村民委员会开户银行: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落润支行银行账号:62350120000004006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 ||
| 项目所在地: | 高县 | ||
| 选取地点: |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高县落润镇五星村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高县2026年度市级财政机电提灌站(落润镇五星村)项目建设地点:高县落润镇五星村建设内容及规模:1.泵站建筑物,新建泵房(3.3*3*3m);2.水力机械:卧式潜水泵250QJ50-60(电机13kW)1套、配套启动控制柜;3.管道及附件:安装PE100级DN125上水管1.6Mpa320m,放水管PE100级管 DN110PE1.0MPa 1300m。(详见工程量清单)业主建议:有意向施工企业报名前,请仔细查看选取公告及工程量清单等附件资料,核算成本,谨慎报名,若有异议,请及时向业主提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查勘,充分了解项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地理环境、运输条件等一切因素。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 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 3.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 4.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水利水电施工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和道路交通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符合道路交通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规范标准。 3.单元工程(含隐蔽工程)在施工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该通知业主组织质量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道路交通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申请再次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开展下一工序的施工。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否则变更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5.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后,申请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交完整的施工结算资料。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扣除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履约保证金退还之后,按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如因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 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高人社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条件说明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2.按照工程进度划拨进度款,进度款拨付比例不超过已完工程量的80%(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督查发现疑似有质量问题或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的,暂不予划拨项目进度款),余款在项目建设完成、结清民工工资并通过县级验收后按实际验收工程量的决算价一次性结算。 六、结算说明: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5日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完成审核后1个月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结算单价以业主上传工程量清单及概算表单价金额下浮3%执行。 |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合同、工程清单及图纸.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