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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商业航天产业基地项目涉海海域水下考古调查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宁波商业航天产业基地项目涉海海域水下考古调查项目,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商业航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且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详见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2项目名称:宁波商业航天产业基地项目涉海海域水下考古调查项目
2.3招标范围:宁波商业航天产业基地项目涉海海域水下考古调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递交送审报告。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0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许可的水下考古调查和发掘资质以及田野考古团体领队资格;
3.3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09:00至2026年7月13日23:59 分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6.3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7月16日9时30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1388号凤凰金融中心B栋2层)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会议。
6.4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八、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商业航天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老师
电  话:0574-89510075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电  话:0574-87031582
联 系 人:孔佳钰、何丁华、张燕平、龚紫瑜
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象保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电 话:0574-895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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