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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重庆瑞程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优质合作服务商比选项目-其他公告

项目详情

重庆瑞程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优质合作服务商比选项目答疑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瑞程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优质合作服务商比选项目”答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问题1:“1、根据本项目比选文件中特定资格要求条款规定:‘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同时明确供应商须在资格文件中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若材料无法有效佐证资格,将按否决投标处理。’请问大中型国有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具体佐证材料清单、认定标准及格式要求请明确。”
回答: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体佐证材料由供应商自拟,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
问题2:“2、评标商务部分,企业荣誉(14分)应商在环卫或环保或园林绿化方面,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含国务院及其直属机构、国家部委及部委办等)颁发的相关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7分;获得省级或直辖市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3.5分;获得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14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工程招投标/依法必招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禁止以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中标条件中国政府网。《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项目)以特定区域、特定行业业绩/奖项加分,属于差别待遇、歧视供应商。建议删除。”
回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本项目性质为选取合作服务商,不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适用于”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主体是企业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项目是招选优质合作服务商,商务部分按比选文件执行。
 
 
比选人:重庆瑞程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铜梁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