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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招远市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电力线路迁移工程招远市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电力线路迁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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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电力线路迁移工程 招远市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电力线路迁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招远市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电力线路迁移工程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9382
工程地址: 辛庄镇、张星镇
建设规模: 对10kV大岚线、纪金线环网支线等39处10kV线路进行迁改。共改造10kV电缆线路约0.2km,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9km。对大岚村、前康村25处低压线路进行迁改。共改造低压电缆线路约1.54km,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2.56km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招远市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联系人:
李光睿
联系电话:
8265581
招标单位: 招远市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联系人:
姜政安
联系电话:
0535-8269685

招标代理机构:
招远正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会霞
联系电话:
0535-8085988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第1开标室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总得分
烟台东源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9.4418.818.8518.619.4119.0264.814.398.12
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19.1118.118.317.8518.9918.4764.799.4992.75
烟台贵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8.9617.417.7517.618.8818.1264.597.2289.93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8.7917.117.381718.8517.8264.796.9489.55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投标总报价(元/费率)投标报价说明质量工期/天
烟台东源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二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建筑业-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3710000.0000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5日历天
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建筑业-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业-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筑业-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二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一级3710780.0000按照国建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5日历天
烟台贵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二级,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二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3609000.0000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二)业绩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烟台东源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贵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荣誉名称发奖机关公布地址获奖时间
烟台东源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贵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专业任职阶段备注
烟台东源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贵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投标总报价得分
1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二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曲光伟3710800(元)64.79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七、公示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14:30:00 - 2026年07月11日 14:3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十、评审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评标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