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ETC代销推广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ETC代销推广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JG2026-12516
项目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为促进粤通卡 ETC 用户的发展,粤通卡 ETC 发行方开展 ETC 代销推广业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粤通卡 ETC 发行,向终端发行人员发放推广激励费,本次项目主要发放范围和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内各路段公司一线员工。 主要包括服务承揽企业与参与 ETC 发行的终端发行个人签订协议;服务承揽通过系统对接,提供营销推广码的分发、营销推广数据收集核算以及推广激励费的发放等服务,按照ETC 推广发行数量和结算数据,不定期分批向终端发行人员发放推广激励费;服务承揽企业按国家政策预缴税金。
公告名称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ETC代销推广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7-08 12: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7-16 00:00:00
公告附件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ETC代销推广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ETC代销推广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
JG2026-12516001
报价方式
单价报价
采购控制价(元)
900000.00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元)
18000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否
联合体投标
否
服务期(天)
1095
服务期说明
合同初始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最多2次,整体合同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相关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1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③根据税局2025年15、16号文中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到互联网平台进行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可信赖的实名核验的能力,并保存核验的时间和核验结果,确保从业人员信息真实有效(投标人需提供与三方校验平台的协议或活体认证系统截图)。④投标人需提供其作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已在主管税务机关完成涉税信息报送备案的证明文件(全国互联网信息平台查询网页截图)。2.项目经验①投标人应提供平台经济相关的涉税信息报送以及为平台内从业人员按连续劳务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服务的至少一个在营项目证明。其中,平台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5号)完成涉税信息报送的有效记录应在新政施行之日(202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结算单/发票等复制件、税务信息系统中能显示报送记录的截图、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已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的证明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合同中未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人提供合法合规的互联网平台,用于结算与发放终端发行人员的推广激励费,需要系统对接。投标人必须直接拥有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经营管理的互联网平台,或提供投标人与互联网平台的授权使用协议。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管理的互联网平台系统截图,或互联网平台的授权使用协议。③投标人(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已完成按照2025年第15号公告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的备案,并具备按照2025年第16号公告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的实操能力与系统支持。需提供平台企业在税务局官方网站上的互联网平台申报界面系统截屏。3.其他:①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刑事犯罪行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截图);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质量要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7-08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7-16 00:0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6-07-29 09:30:00
开标时间
2026-07-29 09:3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6-07-08 12:00:00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6-07-16 00:00:00
文件获取地点
开标地点
天润路333号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02038892911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名称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ETC代销推广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JG2026-12516
项目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为促进粤通卡 ETC 用户的发展,粤通卡 ETC 发行方开展 ETC 代销推广业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粤通卡 ETC 发行,向终端发行人员发放推广激励费,本次项目主要发放范围和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内各路段公司一线员工。 主要包括服务承揽企业与参与 ETC 发行的终端发行个人签订协议;服务承揽通过系统对接,提供营销推广码的分发、营销推广数据收集核算以及推广激励费的发放等服务,按照ETC 推广发行数量和结算数据,不定期分批向终端发行人员发放推广激励费;服务承揽企业按国家政策预缴税金。
公告名称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ETC代销推广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7-08 12: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7-16 00:00:00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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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ETC代销推广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
JG2026-12516001
报价方式
单价报价
采购控制价(元)
900000.00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元)
18000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否
联合体投标
否
服务期(天)
1095
服务期说明
合同初始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最多2次,整体合同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相关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1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③根据税局2025年15、16号文中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到互联网平台进行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可信赖的实名核验的能力,并保存核验的时间和核验结果,确保从业人员信息真实有效(投标人需提供与三方校验平台的协议或活体认证系统截图)。④投标人需提供其作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已在主管税务机关完成涉税信息报送备案的证明文件(全国互联网信息平台查询网页截图)。2.项目经验①投标人应提供平台经济相关的涉税信息报送以及为平台内从业人员按连续劳务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服务的至少一个在营项目证明。其中,平台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5号)完成涉税信息报送的有效记录应在新政施行之日(202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结算单/发票等复制件、税务信息系统中能显示报送记录的截图、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已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的证明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合同中未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人提供合法合规的互联网平台,用于结算与发放终端发行人员的推广激励费,需要系统对接。投标人必须直接拥有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经营管理的互联网平台,或提供投标人与互联网平台的授权使用协议。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管理的互联网平台系统截图,或互联网平台的授权使用协议。③投标人(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已完成按照2025年第15号公告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的备案,并具备按照2025年第16号公告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的实操能力与系统支持。需提供平台企业在税务局官方网站上的互联网平台申报界面系统截屏。3.其他:①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刑事犯罪行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截图);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质量要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7-08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7-16 00:0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6-07-29 09:30:00
开标时间
2026-07-29 09:3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6-07-08 12:00:00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6-07-16 00:00:00
文件获取地点
开标地点
天润路333号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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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工
联系电话
0203889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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