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紫云县大营镇2025年健身步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贵州方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拟对“紫云县大营镇 2025 年健身步道建设项目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编号:GZFW2026-CG041
三、项目预算:60万元
最高限价:59.40万元
四、投标人资质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5年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6年至今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8)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七)。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
(1)-
(7)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
(1)-
(7)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以上材料及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代表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如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含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五、现场踏勘: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到项目实施地点踏勘,费用自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金额:0.5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 年07月 08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月21日10 时 30 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账号:0333001400000001
5、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http://ggzy.anshun.gov.cn/xwdt/tzgg/201912/t20191207_18463660.html
七、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 年 07月 08日 00 时 00 分 00 秒到 2026 年 07月 15日 23 时 59 分59秒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4)采购文件售价:0 元
八、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北京时间 2026 年 07 月 21日 10 时30 分
2、磋商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投标地点、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采购人名称: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王帮珍
联系电话:18185972325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方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阳光城启航中心1B栋17楼1-5号
项目联系人:陈朝黔、石雨杨、郭逸钦
联系电话:18096168976
邮箱:2328218955@qq.com
一、采购单位: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编号:GZFW2026-CG041
三、项目预算:60万元
最高限价:59.40万元
四、投标人资质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5年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6年至今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8)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七)。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
(1)-
(7)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
(1)-
(7)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以上材料及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代表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如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含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五、现场踏勘: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到项目实施地点踏勘,费用自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金额:0.5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 年07月 08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月21日10 时 30 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账号:0333001400000001
5、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http://ggzy.anshun.gov.cn/xwdt/tzgg/201912/t20191207_18463660.html
七、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 年 07月 08日 00 时 00 分 00 秒到 2026 年 07月 15日 23 时 59 分59秒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4)采购文件售价:0 元
八、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北京时间 2026 年 07 月 21日 10 时30 分
2、磋商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投标地点、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采购人名称: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王帮珍
联系电话:18185972325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方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阳光城启航中心1B栋17楼1-5号
项目联系人:陈朝黔、石雨杨、郭逸钦
联系电话:18096168976
邮箱:23282189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