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商贸物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商贸物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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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BDZBH-2026-04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保定市-清苑县 | 招标内容: | |||||||||||||||||||||||||||||||||||||||
| 保定商贸物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商贸物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定商贸物流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保发改服务[2026]364号)、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定商贸物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服务〔2026〕398号)、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保定商贸物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保发改服务〔2026〕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申成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和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申成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总投资18285.39万元,招标建安工程费17088.9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 128325.43 平方米(合 192.49 亩),总建筑面积66693.09平方米,其中:物流仓库建筑面积58867.20平方米,物流服务用房5191.54平方米,物流配套用房2567.68平方米,公厕66.67平方米;本项目钢结构工程跨度为28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地点:本项目北侧为京港澳高速,东侧为朝阳南大街,南侧为林水大道,西侧为空地。2.1.2计划工期:33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2.1.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7880.99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施工图设计)125.77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17088.97万元,预备费666.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或总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的建筑工程类(住宅小区除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评审所需关键信息);(注: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担任过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或总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的建筑(住宅小区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评审所需关键信息)业绩;(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通用)(如以上资料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需出具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其他要求: (1)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财务要求:具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审计报告(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1.7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或设计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8 09:00至2026-07-1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 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29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元。 (5)是否依法必招项目:是。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向申成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南翔 , 联系电话: 0312-2024259 ; 联系人:安璐 , 联系电话:0312-67869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2-580060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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