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国道G201鹤大线(杨树房至大刘家段)、台子至华家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01鹤大线(杨树房至大刘家段)、台子至华家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5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投资计划的通知》(大交发〔2025〕2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国道G201鹤大线(杨树房至大刘家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交发〔2026〕98号)、《关于国道G201鹤大线台子至华家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交发〔2026〕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人为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标段:国道G201鹤大线(杨树房至大刘家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普兰店区杨树房及大刘家街道境内,起点位于杨树房街道李家村鹤大线与皮普线交叉口,养护桩号K1606+623,设计桩号K1606+618,终点位于杏树屯街道台子村鹤大线普兰店区与金普新区交界处,养护桩号K1622+683,设计桩号K1622+683,路线长度16.065公里,路面为沥青混凝土。本项目为修复养护工程,维持原路的技术标准不变。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时(部分路段40公里/时),双向2车道,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14.00米,路面宽度12.00米,两侧土路肩宽2×1.00米。重建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安全等级一级。养护内容主要为全幅铣刨旧路7cm面层、20cm基层后,挖除原路结构层35cm,摊铺4厘米细粒式温拌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表面层+沥青粘层+6厘米中粒式高模量沥青混凝土(AC-20C)下面层+1厘米橡胶碎石封层+10厘米泡沫沥青厂拌冷再生柔性基层+沥青透层+2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20厘米厂拌冷再生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桥梁12座,包含大桥1座,中桥1座,小桥10座。其中拆除改建2座桥梁,其余10座桥梁维修。涵洞共有25道,其中K1613+060、K1616+122.4、K1616+390.5处3道涵洞采取维修措施。处理平交道口32处,新增DN500过道圆管涵158米,新增标志、新增桥梁公示牌等交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内容为准)。投资额:101.3441万元。
二标段:国道G201鹤大线台子至华家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金普新区杏树街道和华家街道,起点位于鹤大线杏树屯街道台子村金普新区与普兰店区交界处,养护桩号K1622+683,设计桩号K1622+683,终点位于华家街道金华新村,养护桩号K1633+698,设计桩号K1633+715,路线长度11.032公里,其中一级公路0.425公里,二级公路10.607公里,路面为沥青混凝土。本项目为修复养护工程,维持原路的技术标准不变。采用集散型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困难路段限速40公里/时、20公里/时),双向2车道、4车道,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14.0米、27.0米,路面宽度12.0米、25.50米,两侧土路肩宽度2×1.00米、2×0.75米。养护内容为铣刨原路面层7厘米、基层20厘米,挖除原路35厘米,重新摊铺4厘米细粒式温拌SBS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AC-13C)+高粘粘层+6厘米中粒式高模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0C)+1厘米橡胶碎石封层+10厘米泡沫沥青厂拌冷再生+高渗透透层+2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20厘米厂拌冷再生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
5座桥梁维修,其中2座中桥、3座小桥,重做桥面沥青铺装层、更换防撞墙。处理平交道13处,新增D500过道圆管涵48米。新增标志、新增桥梁公示牌等交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内容为准)。投资额:77.4329万元。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2.3招标范围:①工程设计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4监理服务期限:507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8月1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6年12月30日);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5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万元;二标段: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
一标段:近五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8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工程监理业绩且该业绩质量合格。
二标段:近五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38万元(或规模不低于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工程监理业绩且该业绩质量合格。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3.1.3信誉要求:无。
3.1.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
一标段: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且证书目前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五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8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工程的监理业绩(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该业绩质量合格。且无在岗项目。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即可)。
二标段: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且证书目前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五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38万元(或规模不低于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工程的监理业绩(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该业绩质量合格。且无在岗项目。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即可)。
注:项目总监任职期间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本项目中标后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
3.1.5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监理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需要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本项目2个标段(一至二标段)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如在多个标段评审得分最高,评标委员会将按标段正顺序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7月3日8时30分至2026年7月10日17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
4.4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处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01号
邮 编:116000
联系人:郑忠志
电 话:0411-8431067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 标 人: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381号
邮 编:116000
联系人:赵忠国、周献钦
电 话:0411-399460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邮 编:116400
联系人:王悦瀚
电 话:0411-89716299
传 真: /
电子邮件:fusen6299@126.com
网 址: /
异议受理
联系人:王悦瀚
联系电话:0411-89716299
2026年7月2日
附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01鹤大线(杨树房至大刘家段)、台子至华家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5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投资计划的通知》(大交发〔2025〕2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国道G201鹤大线(杨树房至大刘家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交发〔2026〕98号)、《关于国道G201鹤大线台子至华家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交发〔2026〕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人为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标段:国道G201鹤大线(杨树房至大刘家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普兰店区杨树房及大刘家街道境内,起点位于杨树房街道李家村鹤大线与皮普线交叉口,养护桩号K1606+623,设计桩号K1606+618,终点位于杏树屯街道台子村鹤大线普兰店区与金普新区交界处,养护桩号K1622+683,设计桩号K1622+683,路线长度16.065公里,路面为沥青混凝土。本项目为修复养护工程,维持原路的技术标准不变。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时(部分路段40公里/时),双向2车道,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14.00米,路面宽度12.00米,两侧土路肩宽2×1.00米。重建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安全等级一级。养护内容主要为全幅铣刨旧路7cm面层、20cm基层后,挖除原路结构层35cm,摊铺4厘米细粒式温拌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表面层+沥青粘层+6厘米中粒式高模量沥青混凝土(AC-20C)下面层+1厘米橡胶碎石封层+10厘米泡沫沥青厂拌冷再生柔性基层+沥青透层+2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20厘米厂拌冷再生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桥梁12座,包含大桥1座,中桥1座,小桥10座。其中拆除改建2座桥梁,其余10座桥梁维修。涵洞共有25道,其中K1613+060、K1616+122.4、K1616+390.5处3道涵洞采取维修措施。处理平交道口32处,新增DN500过道圆管涵158米,新增标志、新增桥梁公示牌等交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内容为准)。投资额:101.3441万元。
二标段:国道G201鹤大线台子至华家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金普新区杏树街道和华家街道,起点位于鹤大线杏树屯街道台子村金普新区与普兰店区交界处,养护桩号K1622+683,设计桩号K1622+683,终点位于华家街道金华新村,养护桩号K1633+698,设计桩号K1633+715,路线长度11.032公里,其中一级公路0.425公里,二级公路10.607公里,路面为沥青混凝土。本项目为修复养护工程,维持原路的技术标准不变。采用集散型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困难路段限速40公里/时、20公里/时),双向2车道、4车道,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14.0米、27.0米,路面宽度12.0米、25.50米,两侧土路肩宽度2×1.00米、2×0.75米。养护内容为铣刨原路面层7厘米、基层20厘米,挖除原路35厘米,重新摊铺4厘米细粒式温拌SBS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AC-13C)+高粘粘层+6厘米中粒式高模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0C)+1厘米橡胶碎石封层+10厘米泡沫沥青厂拌冷再生+高渗透透层+2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20厘米厂拌冷再生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
5座桥梁维修,其中2座中桥、3座小桥,重做桥面沥青铺装层、更换防撞墙。处理平交道13处,新增D500过道圆管涵48米。新增标志、新增桥梁公示牌等交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内容为准)。投资额:77.4329万元。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2.3招标范围:①工程设计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4监理服务期限:507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8月1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6年12月30日);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5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万元;二标段: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
一标段:近五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8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工程监理业绩且该业绩质量合格。
二标段:近五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38万元(或规模不低于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工程监理业绩且该业绩质量合格。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3.1.3信誉要求:无。
3.1.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
一标段: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且证书目前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五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8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工程的监理业绩(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该业绩质量合格。且无在岗项目。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即可)。
二标段: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且证书目前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五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38万元(或规模不低于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工程的监理业绩(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该业绩质量合格。且无在岗项目。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即可)。
注:项目总监任职期间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本项目中标后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
3.1.5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监理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需要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本项目2个标段(一至二标段)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如在多个标段评审得分最高,评标委员会将按标段正顺序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7月3日8时30分至2026年7月10日17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
4.4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处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01号
邮 编:116000
联系人:郑忠志
电 话:0411-8431067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 标 人: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381号
邮 编:116000
联系人:赵忠国、周献钦
电 话:0411-399460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邮 编:116400
联系人:王悦瀚
电 话:0411-89716299
传 真: /
电子邮件:fusen6299@126.com
网 址: /
异议受理
联系人:王悦瀚
联系电话:0411-89716299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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