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详情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泰兴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名称) 泰兴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
| 招标公告 |
| B3212831886000166001001(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已经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泰兴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6]1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兴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的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标段名称: 泰兴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B3212831886000166001001 | 泰兴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泰兴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江平路(向阳路至根思路段)污水管网工程,江平路(阳江路至根思路段)污水管网工程,隆兴花园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设计阶段至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现场踏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通过概算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服务以及与设计配套的勘察、测绘、物探(含管线测绘及清疏检测)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148.92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或者②或者③:
①[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甲级]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③[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专业资质?道路工程?道路工程甲级]并且[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3.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1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①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③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含)以上职称。
3.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6年4月-2026年6月其中任意一个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3.7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8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8、3.9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10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 投标文件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 资信业绩:1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
| 项目组成员 | 1、勘察人员 |
| 2.2.4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理解(5分) | 对招标项目所选小区(片区)认识、理解和总体把握准确、到位,设计构思,全面、合理、深入。(0-5分) |
|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 设计依据充分,改造目标明确、合理,符合居民需求。(0-5分) |
| 摸排、检测资源投入 (25分) | 对招标项目摸排、检测工作投入的人员、设备、工作重点加以分析并提出摸排方案(至少包含人员、设备、完成天数、摸排深度等)。(0-25分) |
|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 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各阶段时间分配的合理性,任务分解和设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对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保证性和可操作性。(0-10分) |
|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可靠具体有保障。(0-5分) |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对招标项目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可靠进行评定。(0-15分) |
| 合理化建议 | 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加以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0-5分) |
| 技术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总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建筑设计□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下简称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基准分×( / 分)(基准分为150分,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
| 2.2.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服务承诺 | 投标人承诺建安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85%得1分;承诺建安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83%得3分;承诺建安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80%得5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5分。(本标段工程投资额暂定4300万元) |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 招标人: | 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 |
| 王卫明 | 蒋鹏 |
| 电话: | 0523-80870117 | 电话: | 15061075357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 蒋鹏 |
| 邮编: | 225400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225400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0523-87607586
附件: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