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花地湾南紫兰苑地块项目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详情
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花地湾南紫兰苑地块【浣花文苑】项目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和设计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直至项目结束为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本项目采购过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仅为参考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暂定为¥138257.60元,根据相关标准填报下浮率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响应承诺函》。
4.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采购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5.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供应商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供应商已按要求办理响应登记并成功获取本采购文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4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通过邮件。 方式:请将投标登记资料(①按照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②若购买询比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购买询比文件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2926988794@qq.com),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里
备注:**项目**单位投标登记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料发送后,供应商应电话通知采购代理(电话:020-82381489),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售价:¥500元(人民币)。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15: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7号东英科技园7号大厦10层1001-9室)
十二、其他
本项目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engfenggs.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gzggzy.cn/)、网络(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相关公告(询比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186569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293号四楼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82381489、1552798181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7号东英科技园7号大厦10层1001-9室
采购方: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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