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特许经营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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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1)建设期:计划工期48个月(以本项目颁发交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之日或实际投入使用之日,先发生者为准)。
(2)保证期:自建设期保险期限到期后起算12个月。
(3)保险期限:自正式保险出单次日00时00分起,至项目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24时00分止(计划工期暂定48个月,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如工程延误(无论何种原因),到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尚未全部交工验收,本保险期间将自动顺延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若建设期保险期限自动顺延180天后工程仍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建设期保险期限可占用保证期再次进行免费延长,保证期相应缩短,并不因此加收任何保险费用。
(4)本项目建设期保险期限、保证期、延期总计不超过60个月。
(5)如上述期限占用完毕后还需继续延期,由投保人补缴保费,保费另行协商。
:1、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承保份额:25%;
2、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承保份额:25%;
3、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承保份额:5%;
4、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承保份额:10%;
5、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承保份额:5%。
中标结果公示,区块链未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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