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安徽滁州凤阳县小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及生产道路提升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凤阳县小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及生产道路提升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凤阳县小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及生产道路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czfygc202606-012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临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蔡先生  0550-255948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凤阳县永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街道前门路南侧安业坊13幢商业幢32、32-2、34、34-2室
联系人及电话
熊尚玲  1775505918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7月6日08 时5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河南灵捷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联合体牵头方: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甲级、水利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工程测绘专业乙级资格;
联合体成员方: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投标人业绩
业绩1:河南省“十四五”鸭河口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投资金额:10000万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4月7日)
业绩2:南阳市鸭河口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投资金额:8000万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8月30日)
投标价(元)
126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张磊
证书名称
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勘测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证书号:A202209011300332
注册编号:AS244100152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总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每项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完整成果。)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和部门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确保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专题咨询文件均通过政府
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安徽省地方标准《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5013-2025)的80%收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5000.00 元 ;专家评审费 6450 元; 论证费(如有) 900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凤阳县永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街道前门路南侧安业坊13幢商业幢32、32-2、34、34-2室,
联系人: 熊尚玲 ,
联系电话: 17755059185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 宋主任  ,
联系电话: 0550-6367823  。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