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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9-09-04D-2026-D-F-A1887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80万元(含税),其中食堂服务费金额为100.32万元(含税),就餐补贴金额为79.68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所需市公司及区县分公司员工食堂相关服务。服务地点:秦皇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名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最高响应限价如下,供应商的含税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报价单位
含税最高响应限价
1
食堂服务费
元/月
8360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食堂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
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1)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关键页、合同金额关键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该合同下任意一次付款发票、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查验截图,缺一不可。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关键页(如有)、合同金额关键页(如有)、合同签章页)复印件、该框架合同下双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据复印件、该合同下任意一次付款发票、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缺一不可
。2、业绩金额计算规则:1)单项合同经验,按照单项合同金额计算;2)框架合同金额,按照所有有效订单/结算单据累计金额计算(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不按照框架金额计算
。3、业绩时间计算规则:单项合同时效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时效以订单/结算单据的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
。4、其他要求: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合同签订时间后,并早于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日期。发票应与合同或者框架下订单/结算单据有对应关系,包括:购买方名称、销售方名称、货物/劳务/服务名称等,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无法判定、区分本项目要求类部分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结算单据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4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包含国徽面及人像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
2.1.5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至少配备服务人员19名,服务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序号
服务地点/岗位名称
数量(名)
1
市公司-厨师长
1
2
市公司-厨师
1
3
市公司-面点师
2
4
市公司-切配
1
5
市公司-服务人员
2
6
市公司-杂工
3
7
海港区分公司食堂-厨师
1
8
海港区分公司食堂-杂工
1
9
昌黎分公司食堂-厨师
1
10
青龙分公司食堂-厨师
1
11
山海关分公司食堂-厨师
1
12
北戴河分公司食堂-厨师
1
13
抚宁分公司食堂-厨师
1
14
卢龙分公司食堂-厨师
1
15
北新区分公司食堂-厨师
1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包含国徽面及人像面)。
2.1.6供应商须承诺所配备的人员均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2.1.7供应商须承诺所有人员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实时到岗,并完成与在服供应商的工作交接。
2.1.8供应商须承诺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堂经营的相关手续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2.1.9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11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5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5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5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7月8日0时00分至2026年7月11日0时00分 。
4.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北路11号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开发区营销中心3楼2号评标室。
4.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3.1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连意18533517097/郭红岩18932567079/谢医13333281661(如现场购买,请务必提前联系)。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询比文件费电汇底单复印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须体现银行电子专用章);
(3)询比文件获取登记表;
4.3.2供应商不能到现场购买询比文件的,须提供的如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询比文件费电汇底单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须体现银行电子专用章);
(3)询比文件获取登记表;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询比文件发售期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gcjl_qhdzb@163.com。纸质询比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供应商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询比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年  月   日
开票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注册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行地址
 
银行账号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1、表格中的开票信息是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发票所需的信息,请供应商详细填写;
2、如因供应商提供的开票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5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6年7月15日9时00分 。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北路11号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开发区营销中心3楼2号评标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开发区峨嵋山北路1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02单元15层
邮  编:06600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 系 人:李连意,谢医,郭红岩
电  话:18903347065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18533517097、13333281661、18932567079
电子邮件:gcjl_qhdzb@163.com
网  址:http://www.gcmc.cc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18875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接收邮箱:gcjl_qhdz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标包附件

询比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2026-07-07 17:09:18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2026-07-07 17:09:18

询比附件

询比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2026-07-07 17:09:18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6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2026-07-07 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