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福建FJSQZB-CS-20260069新立工贸公司三号、四号厂房屋面改造项目

项目详情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7-07
服务热线:400-870-5191
新立工贸公司三号、四号厂房屋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新立工贸公司三号、四号厂房屋面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SQZB-CS-20260069
2.项目名称:新立工贸公司三号、四号厂房屋面改造项目
3.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1383457元
最高限价:1383457元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元)
1
1-1
B08010000-房屋修缮
新立工贸公司三号、四号厂房屋面改造项目
1项
1383457
1383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工程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版原件;若资信证明由基本开户行的上级机构出具,供应商应同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未按以上要求则资信证明无效),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条件1
供应商须承诺截止到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采购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内。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3-8)。
其他资格条件2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磋商小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其他资格条件3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为男性)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属单位为准。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3.获取磋商文件手续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手续事宜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956656,
电子信箱:fjsqzb@163.com)注:非获取磋商文件手续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手续方式: A. 现场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获取磋商文件登记。 B.采用异地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将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及磋商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由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
1.时间、地点:2026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81113010116003816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燕北街道大洲后26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0598-381976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邮编:350007
联系方式:吴珊珊、陈庆梅、薛赐朝/0591-83956656
 
公告附件: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doc (md5:a93ebd5def9060fc3211786a024a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