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所属太白岩山顶广场工作室旁绿化带内场地等5个项目租赁权竞租公告
项目详情
根据万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我公司授托定于2026年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对以下场地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场地(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房屋种类名称 | 标的地址 | 使用面积 (㎡) | 第一年租金保留价(元) | 租赁 期限(年度) | 竞租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使用现状 | 备注 |
| 1 | 公共空间 | 太白岩公园山顶广场工作室旁绿化带内场地 | 20 | 5000 | 2026-2029 | 5000 | 合同租金总额的10% | 在租 | |
| 2 | 公共空间 | 观音岩公园旁绿化带内场地 | 15 | 5000 | 2026-2029 | 5000 | 合同租金总额的10% | 在租 | |
| 3 | 公共空间 | 原市政工程处楼顶场地 | 20 | 10000 | 2026-2029 | 10000 | 合同租金总额的10% | 在租 | |
| 4 | 公共空间 | 入城大道7号桥桥下空间 | 2520 | 25200 | 2026-2029(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 25200 | 合同租金总额的10% | 闲置 | 租金逐年增长3% |
| 5 | 广告位 | 灵凤山隧道口(临高峰驾校侧)共2幅 | 每幅150 | 45000/幅 | 2026-2029(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 45000/幅 | 合同租金总额的10% | 闲置 | 租金逐年增长3% |
二、承租条件及要求
1、竞租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单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竞租人(竞得人)不得在承租期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的产品,不得从事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的行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竞租人(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原有结构。同时,还应服从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和市政管理。
3、竞租人在租期间不按《租赁合同》约定将标的转租、转借他人,不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等违约行为,将取消其竞租资格。
4、此次竞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所租赁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5、竞租人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15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6、本次竞租标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交回承租标的。标的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进入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竞价租赁,届时如承租人没有竞租成功,其租赁期内所投入的装璜装修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三、标的说明
1、租金支付时间及租期时间: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原竞租人至本次竞租成交前所欠缴的租金,由原竞租人按原《租赁合同》最后一年租金价格补缴。原竞租人以竞租方式竞租成为竞得人的,原《租赁合同》已到期的,以竞租成交之日为新《租赁合同》租期的起始时间,原《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按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时间作为新《租赁合同》租期的起始时间。新竞租人以签订《租赁合同》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2、本公告刊登的标的面积为参考面积,如有差异,竞租价款及代理招租服务费不做调整。
四、竞租须知
1、凡参与竞租的,应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合同》和《公开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参与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合同》和《公开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
2、竞租人应当遵守竞租会现场纪律,不得恶意串通,恶意、恶性竞租,不得无理取闹,否则,招租人可以当场取消其竞租资格并逐出竞租会现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租人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成交后,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金。未成交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租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租人必须于2026年7月21日14:00--14:30,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江南大道295号万州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现场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或者于2026年7月21日14:30前汇入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天城支行;账号:0217016430000038),并凭保证金缴纳凭据、有效证件(身份为法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为自然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确定标的用途的书面文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并签订竞租协议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5、公告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4:30,期满后,定于2026年7月21日14:30在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现场公开竞租。
6、竞租采用现场密封报价的方式(详情见《公开竞租规则》)。
7、公告期满,标的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且报价不低于第一年租金保留价,则该竞租人即为该标的竞得人。
8、竞租人竞得标的后,应在公开招租现场与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在15日内持《竞租成交确认书》与招租人签订标的《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须向招租人另行支付房屋合同租金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无违约责任,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交接完毕无息退还)。
9、竞租人竞得标的后,应在成交当日按以下金额向委托代理人支付代理招租服务费。
| 序号 | 标的地址 | 使用面积 (㎡) | 租赁 期限(年度) | 代理招租服务费(元) |
| 1 | 太白岩公园山顶广场工作室旁绿化带内场地 | 20 | 2026-2029 | 556.00 |
| 2 | 观音岩公园旁绿化带内场地 | 15 | 2026-2029 | 556.00 |
| 3 | 原市政工程处楼顶场地 | 20 | 2026-2029 | 556.00 |
| 4 | 入城大道7号桥桥下空间 | 2520 | 2026-2029 | 1168.00 |
| 5 | 灵凤山隧道口(临高峰驾校侧)共2幅 | 每幅150 | 2026-2029 | 1082.00/幅 |
| 合计 | 5000.00 |
11、竞租人付清代理招租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年租金,以及签订《租赁合同》后,由招租人协调承租人或竞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12、若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涉及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等政策调整(如城市规划调整等),导致本公告项下租赁权需收回或租赁场地用途变更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竞租人应配合,除此之外,招租人及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擅自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行为,按租金总额的15%的违约金给付守约方。
13、其他未尽事宜以招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公开竞租规则》、《租赁合同》和其他约定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标的物即开始展示。
六、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的标的系按标的的现状竞租,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标的和拍照留存,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招租人不对竞租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承担责任。
附:1.《竞租协议书》
2.《公开竞租规则》
3.《租赁合同》
4.《竞租成交确认书》
代理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张家嘴社区(新石村)一组89号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15923840057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重庆春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