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蠡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蠡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监理.已由 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蠡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蠡县发改审字〔2026〕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8882.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6907.01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厂处理规模6.0×10000m3/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4.0×10000m3/d,预留二期处理规模为2.0×10000m3/d,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建设地点: 保定市蠡县城内规划永华大街与兴业路交口东北侧 。
??2.2招标范围:自签订合同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表);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7 08:00至2026-07-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30 08: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全省远程异地”评标,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九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 李文润/崔雪松 ,
联系电话:0312-6231116/0312-8216168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6211327
电子邮箱: bdlxztbzx@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定九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蠡县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阳光北大街3117号 |
| 邮编: | 071400 | 邮编: | 071023 |
联系人: | 李文润 | 项目负责人: | 崔雪松 |
| 电话: | 0312-623111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821616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40243310@qq.com | 电子邮件: | jiuhe821616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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