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改造工程(重发公告第3次)
公告-招标公告江苏 发布时间:2026-07-06
项目详情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改造(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改造工程(标段名称)
| 招标公告
| A3212831886000111001001(标段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改造已经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数据备[2024]10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改造工程的进行公开招标。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_泰兴市
2.3建设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改造工程,主要对现有地上一层到六层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泰兴支行大楼主体结构加固、室内装饰装修改造及外立面出新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项目主要对现有地上一层到六层进行改造,主要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室内装饰装修改造以及消防改造工程。
2.6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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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8318860001110010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改造工程
| 主要包括泰兴支行大楼主体结构加固、室内装饰装修改造及外立面出新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648.46
| 2.7工期:150日历天
|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工程](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 ,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其中任意一个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 65 岁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 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3.4.2 自 2024 年 7月 20 日以来(近 2 年内)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2025 年 7月 20日以来(近 1 年内)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 5 年内)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具备[专业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含) 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4.资格审查办法
| 资格后审
| 5.评标方法
| 5.1是否评定分离: 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
人排序方
法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1.1
|
评标
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2.1.2
|
评标入围
方法和数
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20 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 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由 / 从以下 方法× 、方法× (不少于两种)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 ,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 、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 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 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 15%、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G2 值为 10%、 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
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 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 以上的具体数量为×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合计数量 ×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 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 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 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1.1 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
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 ,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且显示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其中任意一个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 , 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 65 岁)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1.4.2 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 ”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分:96 分
? 信用评价分: 4 分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由 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 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后进行算术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65%~85%,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
K2 的取值范围为: 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90%。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 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 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
金,得出总价 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 K 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 K 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 K 值为: ;
K 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 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 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6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 ,扣减一定的分值 ,每偏高 1%扣 0.9 分,每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投标成本预警价且低于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a%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本次招标设有投标成本预警价,投标成本预警价=最高投标限价×(100-K)%,K 的取值:15,a 的取值范围为3、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平均值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6家及以下时,其投标报价全部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7-13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4-20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低和2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21-27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低和3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28-34家时,去掉其中2个最低和4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35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2个最低和5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
96 分
| 2.3.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分数
|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 以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执行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泰建规〔2024〕3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建局查询、 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
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 4分
| 6.招标文件获取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0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14日0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9.2本次公告为第4次发布。
| 10.联系方式
| 10.1招标主体
|
| 招标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泰州市青年北路18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
联系人:
| 叶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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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宇
| 电话:
| 13961087275
| 电话:
| 13270830727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 邮编:
| 225300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210003
|
|
| 电子邮箱:
| 1164432322@qq.com
| 10.2相关部门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泰兴市住建局
|
联系电话:0523-87607586
| 10.3异议渠道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附件:
招标公告.pdf
12321200469045011L-6
A3212831886000111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