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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复合碳源询比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详情

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复合碳源询比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复合碳源询比采购项目
2.标段(包)编号:20260415000087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
5.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生活污水12.5万吨/日,其中淇滨分厂6.5万吨/日,钜桥南分厂5万吨/日,金山分厂1万吨/日。
7.采购内容:复合碳源,暂定4380吨
8.主要技术要求:
1、液态复合碳源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含量的合格品要求及招标人其他要求;COD≥40万mg/L;测试时不出现干扰或浑浊现象;反硝化速率≥60%;PH值6-9;外观无沉淀杂质。
2、符合产品出厂标准,附质检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3、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生产原料不得是废酸废液),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供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4、根据需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月。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质、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本标段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应答,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2.财务要求: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1 项 复合碳源 的生产/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自身的业绩。 如为首台(套)产品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应用业绩门槛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供应商需在 2026年7月15日23时59分之前向采购人提供药剂小样,由采购人进行反硝化实验,逾期未提供小试样品的,技术部分相关评分得0分。药剂小样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提供2个样品,每个样品容积大于500ml,样品瓶为无色透明,每个样品必须用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封签密封; 2)样品的标签必须包含:药剂名称、COD含量、样品编号、供应商名称; 3)2个样品分别用于相关小试、存档(2个样品随机抽取); 4)邮寄地址及
联系人: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子罕大街中段淇滨污水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15150027216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3.采购文件的获取
1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7-07 00:00:00~2026-07-13 23:59:59
1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14.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7-22 10:00
16.响应保证金
16.1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8166.0元
16.2接收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 0200042019200063939
17.平台操作说明
17.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方可办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采购文件获取。
17.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慧采云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慧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7.3慧采云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18.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发布。
19.异议与投诉受理
19.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9.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15255555706
2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科创新城子罕大街中段污水处理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B座

联系人:张天祥

联系人:张展
电话:15150027216
电话:18911318153
邮箱:270498118@qq.com
邮箱:zhangzhan@cweme.com


附件:
20260415000087002询比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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