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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保利陆居路项目1、2幢双拼户型室内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广州保利陆居路项目1、2幢双拼户型室内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103-04-01-289633
投资项目名称 荔湾区陆居路AF020210、AF020244地块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保利陆居路项目1、2幢双拼户型室内设计
标段名称 广州保利陆居路项目1、2幢双拼户型室内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珠江隧道及花地大道以东、珠江以南、芳村大道以北。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陆居路,住宅区占地面积16384m2,建筑面积195148m2。具体详见《广州保利陆居路项目1、2幢双拼户型室内设计任务书》及招标图纸。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1、2幢双拼户型室内设计,设计面积约2200㎡。本项目室内设计服务需提供上述招标范围的各空间装修设计具体方案、硬装设计方案。具体详见《广州保利陆居路项目1、2幢双拼户型室内设计任务书》及招标图纸。
工期(交货期) 中标人在中标后按招标人工作要求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补充、修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75.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注:
(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建筑工程类(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工作年限以专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发证时间起算),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建筑工程类(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工作年限以专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发证时间起算),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7-07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7-27 09: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7-27 09: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7-27 09:00:00 开标地点 第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保雅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25号(华苑商业广场)1197铺(仅限办公)
招标人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20-3820628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4层40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古爱媚、夏颖 联系电话 020-38730932-8022
招标监督机构 广东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806381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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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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