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楼宇“芯境换新”升级改造项目之玖天园区设备产品新增及安装实施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比选公告我司将进行《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楼宇“芯境换新”升级改造项目之玖天园区设备产品新增及安装实施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发布公开询比。
一、采购项目编号:CECII-2026-07-0013
二、采购项目: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楼宇“芯境换新”升级改造项目之玖天园区设备产品新增及安装实施服务采购》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
四、采购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二段299号3号建筑物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以单个标段综合评分法最高确认中选候选人及中选价格。
3.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新增设备产品清单及安装实施布局图纸要求》
4.最高限价:280000元(含税)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以上
(1)-
(4)项其中之一。
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注:财务报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银行出具的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比选申请人至少近一年时间段(2025年6月至今)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比选申请人提供截至比选日期近6个月(2025年12月至今)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比选申请人提供截至比选日期近6个月(2025年12月至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4、在比选申请截止日前14天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需截取时间)或信用文件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6、202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市场禁入。(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7、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②依据项目技术要求涉及相关报价硬件产品品牌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当保证本次报价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来源合法和质量可靠,若硬件产品中含有镶嵌式软件需提供产品相关权属证明(含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文件或其他产品渠道证明文件)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报价硬件产品品牌应当符合项目技术要求,未列明品牌的应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约定标准及最终用户要求。
注: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非产品制造厂家,则需要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产品的授权,或者提供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产品的授权。同时,需要提供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产品制造厂家对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加盖公章)
③报价产品为软件产品,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来源合法和质量可靠,相关产品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可控,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软件系统实施服务由供应商独立实施,且符合项目技术要求。
提供软件产品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含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软件原厂厂家提供的授权文件或其他产品渠道证明文件)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参与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七、禁止参与比选申请人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比选申请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八、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
参与注册中国电子CEC采购平台,请登录:https://www.cec-ec.com.cn进行注册、建立企业档案等相关操作。在CEC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务必要登录CEC采购平台,在平台选择成为“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比选申请人,才能进入集团的供应商库。
凡有意参加者,于2026年7月6日17时30分至2026年7月10日12时00分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报名通过后下载相关文件,并根据收费标准选择缴费。
2.地点
https://www.cec-ec.com.cn/,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网站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九、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年7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开标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双江路二段299号玖天大厦
十一、发布公告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底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双江路二段299号玖天大厦1#楼10楼
联 系 人:刘奕涵
联系电话:15852270540/028-80510272
附件1:
对外材料.pdf
对外材料.pdf
一、采购项目编号:CECII-2026-07-0013
二、采购项目: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楼宇“芯境换新”升级改造项目之玖天园区设备产品新增及安装实施服务采购》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
四、采购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二段299号3号建筑物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以单个标段综合评分法最高确认中选候选人及中选价格。
3.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新增设备产品清单及安装实施布局图纸要求》
4.最高限价:280000元(含税)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以上
(1)-
(4)项其中之一。
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注:财务报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银行出具的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比选申请人至少近一年时间段(2025年6月至今)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比选申请人提供截至比选日期近6个月(2025年12月至今)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比选申请人提供截至比选日期近6个月(2025年12月至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4、在比选申请截止日前14天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需截取时间)或信用文件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6、202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市场禁入。(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7、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②依据项目技术要求涉及相关报价硬件产品品牌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当保证本次报价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来源合法和质量可靠,若硬件产品中含有镶嵌式软件需提供产品相关权属证明(含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文件或其他产品渠道证明文件)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报价硬件产品品牌应当符合项目技术要求,未列明品牌的应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约定标准及最终用户要求。
注: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非产品制造厂家,则需要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产品的授权,或者提供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产品的授权。同时,需要提供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产品制造厂家对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加盖公章)
③报价产品为软件产品,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来源合法和质量可靠,相关产品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可控,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软件系统实施服务由供应商独立实施,且符合项目技术要求。
提供软件产品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含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软件原厂厂家提供的授权文件或其他产品渠道证明文件)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参与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七、禁止参与比选申请人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比选申请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八、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
参与注册中国电子CEC采购平台,请登录:https://www.cec-ec.com.cn进行注册、建立企业档案等相关操作。在CEC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务必要登录CEC采购平台,在平台选择成为“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比选申请人,才能进入集团的供应商库。
凡有意参加者,于2026年7月6日17时30分至2026年7月10日12时00分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报名通过后下载相关文件,并根据收费标准选择缴费。
2.地点
https://www.cec-ec.com.cn/,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网站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九、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年7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开标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双江路二段299号玖天大厦
十一、发布公告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底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双江路二段299号玖天大厦1#楼10楼
联 系 人:刘奕涵
联系电话:15852270540/028-80510272
附件1:
对外材料.pdf
对外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