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中标公示广东 发布时间:2026-07-07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0118-04-01-24986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 公示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07-03 09:00:00 |
| 评标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914400004558576332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1100000828542792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510000201803520Y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3507F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677771843T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
|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1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0004558576332 | 12635856.54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周大勇 | 2500101341717、AD24440039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2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3507F | 12752310.15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建国 | 20034401115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3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1100000828542792 | 12541158.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黄志勇 | 粤高职证学第1700101012399号/20231107126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4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91510000201803520Y | 12784302.9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杨乐 | 20214403041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5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91440101677771843T | 12710079.72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勘察服务期限: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贺坤 | 粤高职证字第1500101105421号、AD264400838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28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6270197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32821156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4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7-07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7-10 00: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相关附件:
2、评标报告_公示.pdf中标候选人公示-盖章.pdf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0118-04-01-24986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 公示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07-03 09:00:00 |
| 评标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914400004558576332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1100000828542792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510000201803520Y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3507F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677771843T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
|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1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0004558576332 | 12635856.54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周大勇 | 2500101341717、AD24440039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2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3507F | 12752310.15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建国 | 20034401115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3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1100000828542792 | 12541158.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黄志勇 | 粤高职证学第1700101012399号/20231107126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4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91510000201803520Y | 12784302.9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杨乐 | 20214403041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5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91440101677771843T | 12710079.72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勘察服务期限: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贺坤 | 粤高职证字第1500101105421号、AD264400838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28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6270197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32821156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4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7-07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7-10 00: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0118-04-01-24986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 公示名称 | 新塘镇卫山、中街、西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07-03 09:00:00 |
| 评标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914400004558576332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1100000828542792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510000201803520Y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3507F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677771843T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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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1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0004558576332 | 12635856.54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周大勇 | 2500101341717、AD24440039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2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3507F | 12752310.15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建国 | 20034401115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3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1100000828542792 | 12541158.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黄志勇 | 粤高职证学第1700101012399号/20231107126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4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91510000201803520Y | 12784302.9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杨乐 | 20214403041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5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91440101677771843T | 12710079.72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勘察服务期限: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贺坤 | 粤高职证字第1500101105421号、AD264400838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28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6270197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32821156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4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7-07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7-10 00: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